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省分行本部,合肥分行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 2026-02-04
项目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省分行本部,合肥分行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采购标的物: 车辆维修服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现公开征集 关于省分行本部、合肥分行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候选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见附件。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 2026年2月10日17:00 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全国区域或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工商注册成立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本次采购商品范围相一致。
2、供应商须具备有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须上传至龙集采平台“资质信息”栏位,否则视同不满足资格要求):
1)具备二类及以上机动车整车维修(必须含大中型客车维修和小型车辆维修)资质,提供有权部门备案表。
2)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非合肥市供应商,须提供合肥市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办事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时间须为2024年之前)。
3. 案例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须具有至少 2项与金融机构、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合作的同类合作案例,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须上传至龙集采平台“案例信息”栏位,否则视同不满足资格要求)
四、报名所需材料
1.《采购参与意向反馈函》扫描件。
五、报名步骤
1.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在龙集采平台上注册(),注册时须对 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进行维护。 注册成功后方能报名(后台审核一般需三个工作日,请妥善安排注册时间,避免错过报名时间,如需加急,请拨打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18-1908)。
2.已注册供应商须查看公司信息是否需要更新,如需更新请在“基础管理-信息维护”中维护企业信息(包括 财务报表、案例信息、资质信息、基本信息、联系信息 等内容)。
注意:龙集采系统注册及操作问题可查看网站 “供应商指南”,或拨打全国统一咨询热线为400-918-1908(周一至周五9:00—18:00)。
3.请认真评估采购需求,确认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后, 点击 龙集采首页 —供应商征集—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 省分行本部、合肥分行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供应商征集公告 下方 “征集报名” 进行 报名 ,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
4.供应商提交报名后,可以选择“采购业务”菜单查看是否已完成报名。
重点提示:如龙集采系统中的企业重要信息缺失或未更新(如最近年度的财务报表、案例信息、资质信息等),可能会影响投标资格,请知悉。
六、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建设银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均可报名。报名参与采购等同于:贵公司已经认真研究,确认符合需求并自愿参与。如后续收到建设银行邀请函,贵公司承诺按要求参加采购流程,直至采购工作结束。 如贵公司无正当理由退出流程,干扰秩序,建设银行有权对贵公司采取禁用处理,贵公司将无法参与建设银行所有采购活动。
2.报名参与不代表成为候选供应商。待报名结束后,我行将启动行内审核及审批流程择优选取。如审核通过并纳入候选供应商名单的,我行后续将在龙集采系统内向候选供应商发送邀请函(时间一般在报名截止后2周以上),请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以接收通知短信;对未纳入候选供应商的不予通知。
3.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建设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建设银行联系。
6.建设银行持续推广数字人民币应用,鼓励供应商开通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其中收款账户为建设银行对公账户的可开通对公钱包,收款账户为个人账户的可开通个人I类钱包。供应商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后,可自行在龙集采平台添加账号信息。
7.建设银行授权的供应商征集公告发布媒体仅为龙集采()、金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均与建设银行无关,建设银行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1.需求描述不清晰,与市场情况不符等需求类问题:
李经理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需求部门)
于经理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采购经理)
2.供应商资质、报名材料问题:
张经理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供应商管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2026年2月3日
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全国区域或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 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二) 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工商注册成立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本次采购商品范围相一致。
2、 供应商须具备有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须上传至龙集采平台 “资质信息”栏位,否则视同不满足资格要求 ) :
1)具备二类及以上机动车整车维修(必须含大中型客车维修和小型车辆维修)资质,提供有权部门备案表。
2)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非合肥市供应商,须提供合肥市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办事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时间须为2024年之前)。
3. 案例要求 :
供应商近三年须具有至少 2项与金融机构、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合作的同类合作案例,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须上传至龙集采平台“案例信息”栏位,否则视同不满足资格要求)
二、服务品类
车辆维修维护。
三、服务内容
对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本部 、合肥分行 (不含巢湖分行) 公务用车(车型包括红旗、奥迪、丰田、别克、荣威、金龙等品牌)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包括:常规保养(免费检查车辆刹车油、雨刮喷水、防冻液;轮胎、刹车系统及底盘),发动机、波箱、底盘、空调、轮胎及轮毂漆面、灯光及其他配件维修维护及保养等。
四、服务团队
应具有与承修能力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且机工、电工、钣金工、漆工具有相关岗位证书。
五、服务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能够保证中国建设银行车辆的正常工作。
2. 供应商所提供的零配件必须为全新原厂产品或同质产品零配件,不得使用假冒、劣质配件。 对于《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地区公务车辆维修项目报价清单》中指定品牌的配件,应严格按指定品牌供货;未指定品牌的配件必须为原厂或正厂配件,质量应符合 GB/T32007-2015《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国家标准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定,规格必须要满足车辆维修需要的规格型号。
3.车辆维修保养后,须在投入使用前进行测试,确保车辆正常安全运行。
4.应严格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需按规定时间,按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服务规范、服务标准、业务流程、行为规范提供优质服务;
5.必须提供专业有经验、具备维修资质的车辆为甲方服务,使用维修材料均需明码标价、符合市场行情和质量要求;
6.能够积极配合、高效沟通,提供针对需求细化的最优服务方案;
7.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并按照乙方的有关技术使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现故障,经确认属乙方责任时,由乙方负责免费返修。
六、服务数量要求
本次采购的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为 省分行本部、合肥分行 (不含巢湖分行) 现有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车辆品牌类型涵盖我行所有车型,共计 58辆,车辆品牌、型号、数量详见《常规维修保养费用及工时费预算清单》。
七、服务供应安排
1.时间要求:以托修方联系人通知取车时间为准。
2.车辆接送地点:合肥市城区及四县范围内 。
八、款项支付要求
在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采用先修理后付款、季度结算方式,凭发票结算本季度的车辆维修款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我行有权拒绝付款或全额退款甚至解除合同:
1.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对车辆进行维修、救援的;
2.供应商对车辆同一维修项目重复修理后仍然无法达到车辆正常使用状态的;
3.车辆配件和材料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
4.未经我行同意,供应商擅自将车辆维修保养事项进行转包的,我行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九、售后服务要求
1.若我行在车辆维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供应商交付的车辆未完全解决存在的车辆问题,供应商应按我行要求及时到现场联合检查并确认有关问题。经确认问题的确存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我行要求重新进行维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车辆配件和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供应商必须立即进行无条件免费更换。
3.自车辆维修保养验收合格之日起,对维修更换的车辆配件供应商应承诺质保期。
4.免费提供车辆24小时救援,车辆应急救援响应速度为同城2小时内。
5.根据我行现有车辆情况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对车辆保养、维修情况进行单独记录,免费提供车辆年审到期提醒及代办车辆年审服务。
6.提供维修车辆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接送期间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车辆违法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十、报价要求及报价格式
1.供应商根据明细清单分别针对材料及工时费进行折扣率报价。
2.增值服务:供应商能免费提供车辆代年检服务、车辆24小时救援、上门接送维修车辆等相关车辆业务。
3.在合同期内,供应商不得因其配件供货或报价中未考虑上述因素等原因向需求方提出费用变更要求。
4.报价为含税价,并注明适用增值税率。
5.如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合同期内商品所涉及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双方一致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产品价款,调整方法如下:即自增值税税率调整之日起,在原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含税价格。
十一、合同拟签署的期限
合同签署期限为贰年( 2026年6月6日至2028年6月5日)。
十二、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研究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充分理解项目情况。如发现文件有缺漏、疑问等时,应及时提请答疑,否则按采购文件的实际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