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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成交结果公示】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 2026-02-02

项目名称: 【金寨县】【成交结果公示】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项目编号: QT34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公司: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项目地区:安徽 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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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

【信息时间:2026-02-02 16:21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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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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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成交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QT34查看完整信息

二、项目名称: 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成交 金额: 承销费率: 0.056%/年。换算成交金额:壹佰陆拾捌万元整(小写:1680000.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名称: 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不超过5 年 (发行规模及期限以证券交易所实际批复为准),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服务要求: 1、对响应文件弄虚作假或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相关承销协议,或成交人违反其响应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将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并视情况报监管部门处理。如成交人不能以本次债券承销方案事项发行债券,采购人有权在后续债券招标采购工作中拒绝其参与投标。2、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内部立项,成交人若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的,采购人与成交人终止合作,终止合作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索赔,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索赔。3、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根据项目需求对发行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成交人须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和要求进行方案修改,且不得增加任何费用,最终方案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4、在发行全过程中,成交人的项目负责人与核心人员须保持稳定、全程参与项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与核心人员,项目负责人与核心人员在工作中未能履职尽责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人违约责任。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响应供应商报价包括本项目债券的申报、注册、募集、发行、管理费用、税收、风险和责任等全部费用(不含审计、评级、律师、可研等中介机构费用),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债券发行不成功,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服务时间: 5 年,具体以合同签订至债券存续期结束为准。本次公司债券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发行成功,未发行成功的,到 期后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采购人要求调整公司债专项品种,导致发行期限延长,具体延长时间另行约定。

服务标准:对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进行承销,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撰写申报发行文件,积极与上交所沟通协调,统筹协调会计师、律师、担保、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选择合适的窗口期,确保债券以较有竞争力的价格顺利发行。

五、 评审专家名单: 宁青、李程妮、邓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644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 一 ) 供应商认为 中标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坤瑞大厦六楼606号,联系电话:0564-7060 1 00。

( 二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 响应 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将军大道 231 号(体育馆南侧原明发售楼部)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坤瑞大厦六楼 606号

联系方式: 0564-7060 1 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工

电话: 0564-7060 1 00

本版块所发布信息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目录外非进场交易项目,项目单位是本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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