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成交结果公示】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 2026-02-02
项目名称: 【金寨县】【成交结果公示】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项目编号: QT34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公司: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项目地区:安徽 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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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
【信息时间:2026-02-02 16:21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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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成交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QT34查看完整信息
二、项目名称: 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成交 金额: 承销费率: 0.056%/年。换算成交金额:壹佰陆拾捌万元整(小写:1680000.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名称: 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不超过5 年 (发行规模及期限以证券交易所实际批复为准),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服务要求: 1、对响应文件弄虚作假或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相关承销协议,或成交人违反其响应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将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并视情况报监管部门处理。如成交人不能以本次债券承销方案事项发行债券,采购人有权在后续债券招标采购工作中拒绝其参与投标。2、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内部立项,成交人若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的,采购人与成交人终止合作,终止合作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索赔,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索赔。3、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根据项目需求对发行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成交人须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和要求进行方案修改,且不得增加任何费用,最终方案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4、在发行全过程中,成交人的项目负责人与核心人员须保持稳定、全程参与项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与核心人员,项目负责人与核心人员在工作中未能履职尽责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人违约责任。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响应供应商报价包括本项目债券的申报、注册、募集、发行、管理费用、税收、风险和责任等全部费用(不含审计、评级、律师、可研等中介机构费用),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债券发行不成功,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服务时间: 5 年,具体以合同签订至债券存续期结束为准。本次公司债券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发行成功,未发行成功的,到 期后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采购人要求调整公司债专项品种,导致发行期限延长,具体延长时间另行约定。
服务标准:对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进行承销,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撰写申报发行文件,积极与上交所沟通协调,统筹协调会计师、律师、担保、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选择合适的窗口期,确保债券以较有竞争力的价格顺利发行。
五、 评审专家名单: 宁青、李程妮、邓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644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 一 ) 供应商认为 中标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坤瑞大厦六楼606号,联系电话:0564-7060 1 00。
( 二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 响应 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将军大道 231 号(体育馆南侧原明发售楼部)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坤瑞大厦六楼 606号
联系方式: 0564-7060 1 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工
电话: 0564-7060 1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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