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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相山区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 2026-01-29

项目名称: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HBCQ-2025-131

招标公司: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医院

中标公司: 江苏垚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淮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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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相山区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二次) 合同

项目名称: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HBCQ-2025-131

甲方( 招标人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医院

乙方(中标 人 ): 江苏垚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地: 淮北市

签订日期: 2026 年 1 月 29 日

第一部分 合同格式

甲方通过 在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 招标 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定乙方为本项目中标 人 ,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决定将本项目 招标 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不得将经营权、经营场所转包、租赁给第三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2、乙方要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卫生安全,坚决服从甲方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切实按本协议约定进行经营,为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医院 的稳定和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合同一般条款;

(2)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

(3)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

(4) 乙 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

第 三 条 付款条件

甲乙双方每月初,核定上月实际发生的食堂费用,完善相关手续后, 25号之前付款给乙方。

第 四 条 服务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服务时间和地点在本项目 招标 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第 五 条 履约保证金

( 1 ) □免收

( 2 ) √ 1 万元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数额为 1 万元 (人民币大写: 壹万元 ),期限为合同履约完成后。

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缴纳。

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第 六 条 转让和分包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或者分包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 1 0 万元 的违约金,并且,于此情形下甲方有权决定提前解除合同。

第 七 条 延期交付责任

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

1.除遇到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每延误一天的, 从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0.4%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交付为止。延期交付超过 30日 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规定解除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 从 乙方 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按 30 % 扣除 作为赔偿。

2.除遇到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付款一日的,甲方应当按应付而未付款的 0.4%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付款之日为止;逾期付款超过 180日 时,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 八 条 违反保密责任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的, 从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10% 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于此情形下,甲方还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第 九 条 合同文本数量、有效期

本合同连同附件合计 7 页,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招标 代理机构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印章并且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生效,至合同项下的内容履行完毕后相应终止。

第十条 补充内容 。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提供食堂场地给乙方使用,食堂建筑面积约为200 m², 位于淮北市 。

2、 甲方应保证场地水、电等正常供应。甲方负责在场地交付前将场地用电线路增容到能保障食堂用电需求。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与相关部门协调。 承包期限内的水费 和 电费 由承包人承担 。

3 、 甲方应及时交付场地,在场地交付前,负责将场内一切原经营人员及住宿人员清场。

4 、 甲方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对食堂进行日常监管。针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6、 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定期向乙方反馈 就餐人员 的意见和建议。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依法享有经营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和风险。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责任、人身伤害及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甲方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3、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协助领导开展各项工作, 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甲方工作秩序的行为。

4、 乙方负责食堂的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卫生责任状。甲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乙方 不得出售过期、无证等不符合 安全要求 的食品,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 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不得无证经营。

6、 乙方的员工,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生产事故、意外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7 、 乙方饭菜必须明码标价, 乙方每月将核定后的饭菜价格,报至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售卖, 如 乙方擅自涨价, 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 1000元以上的罚款。

三 、 食堂布局

1、 中标人经甲方同意后可对现有布局进行合理调整 , 并 应满足食堂布局的规范要求,相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

2 、 乙方应爱护并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合同期满后,乙方将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如因乙方重大过失或不合理使用造成设备丢失损坏,乙方应进行维修或者按照合同规定折旧赔偿。

3 、 维修费 ∶合同期间, 设备维修超过 1000元以上的由甲方负责 。

4 、 乙方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和维护,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物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到正常状态。

四、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不力,受到相关行政部门严重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 2)经营期间,出现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为依据)

( 3)在经营过程中无故停止营业,严重影响正常秩序的。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及时清点移交资产,结算账目,乙方应于解除或届满后十日内无条件撤离。乙方经营期间自行添置的设备、器具等动产归乙方所有,乙方为满足经营,进行 食堂重新布局 等设施及其不可拆除部分应无偿移交甲方。如乙方逾期仍有财物存放在经营场所内,甲方有权单方对该财物予以处理,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满意,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以及协议约定义务的,应按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在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及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合同金额

1、本项目实行 租金 经营,乙方负担相应的年审、办证、体检、使用员工、器具维修保养等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 。

2、乙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 3 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严格按照标书要求并 按甲方 进行投入。

六、经营期限

1、经营期限为三年,自 2026 年 1 月 29 日开始到 2029 年 1 月 29 日结束。 其中试用期 三个月,经 招标人 组织的考核不合格,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采用 “1+1+1年”模式,合同每年一签,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如遇甲方规划调整、政策变动及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服从甲方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撤出经营场所,同时中标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赔偿。

2、合同期未满,因建设需要拆除、改建房屋或另作他用时,或者因上级政策变化原因需要收回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届时无条件将场地交给甲方。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赔偿或补偿。甲方新食堂场地具备提供伙食条件时,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继续计算。

甲方 ( 招标人 ): 乙方 (中标 人 ):

电 话: 电 话: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2026年1月29日 日 期 : 2026年1月29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0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1分0秒

* 项目负责人提交

提交人: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医院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1-29 15:27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0分0秒

* 中心发布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1-29 15:4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1分0秒

附件: 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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