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1-28
项目名称: 凤阳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凤阳县人民法院
采购标的物: 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凤阳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 招标公告
一、 采购 条件
凤阳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 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采购人 为 凤阳县人民法院 。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的 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 凤阳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 。
2 、 项目概况 : 凤阳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 包含府城法庭 、小岗法庭) 。
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
4、预算价: 15万 元 /3年 ;最高投标限价: 15万 元 /3年 , 供应商 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 [或等于]该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
6 、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第一次年度维保结束后一周内支付年度维保费用的 50% , 合同期满后一周内甲方支付维保尾款 50% 。
7、服务质量: 达到合格标准。
三、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 供应商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①、 投标 人 具有 有效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 、 投标 人 具有 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 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 D 类 Ⅱ级及以上 证书 ;
③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维保人员须同时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电工作业证》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并提供投标人为以上维保人员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誉要求: 供应商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 供应商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 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 供应商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 供应商 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 供应商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供应商 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条信誉要求 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 供应商 投标。
注: 开标时须手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
四、 采购 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领取交易文件方法: 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现场提供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要求)、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后视为提交企业信息成功,提交企业信息成功后无须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将在工作时间向其发送招标文件。(只有提交企业信息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评标)(报名地址:凤阳县中都城 15-12)
提交企业信息截止时间: 2026年1月 30 日 17时00分
2、 开标时间: 2026年2月3日15时00分
3 、开标地点: 凤阳县人民法院 会议室。
五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凤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 人: 鹿主任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安徽盛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工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202 6 年 1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