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经济开发区赵位新城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1-28
项目名称: 泗县经济开发区赵位新城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EP-SXGC2026002
招标公司: 泗县虹诚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EPC、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泗县经济开发区赵位新城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8 15:56 信息来源: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泗县经济开发区赵位新城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 EPC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泗县经济开发区赵位新城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 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SXGC202600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泗县虹诚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开发区管委会蟠龙山路 189号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
岳主任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 1号中粮大厦11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海青 查看完整信息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泗县虹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建设 ( 集团 ) 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河南飞腾建筑有限公司、九易庄宸科技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宿州广厦建设 ( 集团 ) 有限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水街道唐河路 929 号
兰考县葡萄架乡工业园区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南柳路南侧赤山路东侧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费率 %/元)
93.36 %(约 84024000 元 )
93.12 %(约 83808000 元)
92.88 %(约 83592000 元 )
工期(日历天)
210 日历天(其中包含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10 日历天(其中包含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10 日历天(其中包含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设计质标准:满足国家及省市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省市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省市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吴强军
花旭东
乔恒云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193202818
20101300753
20183202570
项目经理
姓名
付振扬
朱伟
陈武涛
证书名称
二 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皖 2342021202407996
豫 查看完整信息406
皖 查看完整信息996
综合评估得分
95.22
92.79
89.68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6年1月 28 日 -2026年1月 30 日
招标代理费
142750 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 [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泗县朝阳路 102号,泗县住建局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