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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经济开发区赵位新城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1-28

项目名称: 泗县经济开发区赵位新城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EP-SXGC2026002

招标公司: 泗县虹诚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EPC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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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经济开发区赵位新城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8 15:56 信息来源: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泗县经济开发区赵位新城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 EPC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泗县经济开发区赵位新城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 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SXGC202600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泗县虹诚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开发区管委会蟠龙山路 189号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

岳主任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 1号中粮大厦11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海青 查看完整信息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泗县虹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建设 ( 集团 ) 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河南飞腾建筑有限公司、九易庄宸科技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宿州广厦建设 ( 集团 ) 有限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水街道唐河路 929 号

兰考县葡萄架乡工业园区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南柳路南侧赤山路东侧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费率 %/元)

93.36 %(约 84024000 元 )

93.12 %(约 83808000 元)

92.88 %(约 83592000 元 )

工期(日历天)

210 日历天(其中包含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10 日历天(其中包含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10 日历天(其中包含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设计质标准:满足国家及省市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省市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省市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吴强军

花旭东

乔恒云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193202818

20101300753

20183202570

项目经理

姓名

付振扬

朱伟

陈武涛

证书名称

二 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皖 2342021202407996

查看完整信息406

查看完整信息996

综合评估得分

95.22

92.79

89.68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6年1月 28 日 -2026年1月 30 日

招标代理费

142750 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 [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泗县朝阳路 102号,泗县住建局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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