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清溪镇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清溪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1-27
项目名称: 含山县清溪镇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清溪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马鞍山
候选人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含山县清溪镇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 - 清溪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皖 E0-15-2查看完整信息
标段名称
含山县清溪镇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 - 清溪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皖 E0-15-2查看完整信息-1
招标人
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统一代码
2502-340522-04-01-752390
最高限价
23094269.62 元
代理机构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6/1/26 9:00:00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马鞍山含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365 日历天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 588 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东山行政村
投标价(元)
/ 费率( % )
17593023.94
项目负责人
李瑞来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皖 查看完整信息714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 、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 查看完整信息 )。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办理流程公开
当前流程名称: 中标候选人
累计办理时间: 0天1小时17分
是否逾期:否
* 提交申请
提交人: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6-01-27 16:00:16
提交用时:0天7小时57分
*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1-27 17:16:18
办理用时:0天1小时17分
公告.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电子保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