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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清溪镇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清溪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1-27

项目名称: 含山县清溪镇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清溪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马鞍山

免费查看原文

候选人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含山县清溪镇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 - 清溪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皖 E0-15-2查看完整信息

标段名称

含山县清溪镇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 - 清溪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皖 E0-15-2查看完整信息-1

招标人

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统一代码

2502-340522-04-01-752390

最高限价

23094269.62 元

代理机构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6/1/26 9:00:00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马鞍山含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365 日历天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 588 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东山行政村

投标价(元)

/ 费率( % )

17593023.94

项目负责人

李瑞来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查看完整信息714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 、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 查看完整信息 )。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办理流程公开

当前流程名称: 中标候选人

累计办理时间: 0天1小时17分

是否逾期:否

* 提交申请

提交人: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6-01-27 16:00:16

提交用时:0天7小时57分

*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1-27 17:16:18

办理用时:0天1小时17分

公告.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电子保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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