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孝肃路168号(原行管局)-1商业服务用房租赁权拍卖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 2026-01-24
项目名称: 安庆市迎江区孝肃路168号(原行管局)-1商业服务用房租赁权拍卖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H0GYCQ26C01018
招标公司: 安庆市宜园房管所
采购标的物: 商业服务用房租赁权拍卖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安庆市迎江区孝肃路 168号(原行管局)-1商业服务用房 租赁权拍卖项目 (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安庆市迎江区孝肃路 168号(原行管局)-1商业服务用房租赁权 拍卖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H0GYCQ26C01018
委托方
安庆市宜园房管所
委托方
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 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合法性、有效性 负责。
公告 及 竞价期限
公告期限: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30日
咨询展示期: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竞价时间: 2026年1月30日9:00至9:30(延时竞价除外)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租金 起拍价 (元 /年)
交易 保证金(万元)
安庆市迎江区孝肃路 168号(原行管局)-1商业服务用房
1/7F
混合
实用面积 50.25
1年
27144
0.3
1 .标的坐落位置: 安庆市迎江区孝肃路 168号(原行管局)-1
2 . 标的权属情况: 安庆市宜园房管所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 安庆市迎江区孝肃路 168号(原行管局)-1商业服务用房, 出租 实用 面积为 50.25 平方米 ,房屋总层数 7层,所在层数1层,结构:混合 , 出租房屋以现状为准。
标的 租赁
用途要求
不得违法、违规使用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房屋 年 租金为拍卖会中 拍定的 租金。租金按 季度 支付,先付款后使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 一个月 的租金 。给予承租人一个月的装潢免租期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社会团体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 标的 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 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 标的 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 标的 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 标的 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 标的 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 标的 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 标的 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 标的 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 标的 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 标的 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 标的 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 政策 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 标的 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 标的 在合同终止后 3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不超过 30日) 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
9.其他: 无 。
四、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 竞价 平台进行, 价高者得。 竞价网址 :http://220.179.5.14: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意向承租人 请于 202 6 年 1 月 29 日 12 时前从本单位或本人账户将竞买保证金 0.3万元及竞拍履约保证金0.2万元分别 缴入以下账户。缴款后,竞买人可到我公司报名。报名时,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竞买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竞买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所有资料经我公司审核,并经查实保证金到账后, 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届时,我公司将为竞买人分配登录账号和密码。
竞买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子账号: 83487090000查看完整信息 。
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子账号: 62328查看完整信息9 。
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子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 。
(以上账户,任选其一。)
竞拍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华中支行;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931630。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 告 及
《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 2026年1月30日17:00以前。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安庆市双井街 207号 办公室( 东区 )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 携带报名证件领取。
交易 保证金处置
承租人签订《 房屋 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 由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发起 退款 指令, 竞买 保证金 按原账户退回 。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庆市 双井街 207号 办公室( 东区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详 见 《 竞拍须知 》
七、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 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 交易 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 于公告截止日前 3 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 (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 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 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 之 前, 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6.未尽事宜见《竞拍须知》。
八、联系方式
1.委托方: 安庆市宜园房管所
地址: 安庆市孝肃路 210号大院
联系人及电话: 陈 所长 /查看完整信息
2.代理机构 :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庆市双井街 207号 办公室( 东区 )
联系人及电 话: 斯 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 (微信同号)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安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主楼 2楼B区
联系人及电话:许主任 /查看完整信息
九、附件
《竞拍须知》《电子竞价须知》《网络竞价告知》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 安庆市宜园房管所
2026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