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经开区新兴产业园-农机产业园3期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1-23
项目名称: 迎江经开区新兴产业园-农机产业园3期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CG-WYD-2025-139CG-AQ-W2025-647
招标公司: 安庆迎创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项目监理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项目名称
迎江经开区新兴产业园 -农机产业园3期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CG-WYD-2025-139 CG-AQ-W2025-647
招标人
安庆迎创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李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最高限价 ( 元 )
89万元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 52号五楼
联系方式:章彦,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 6 年 1 月 22 日 8 时 3 0分
计划 服务 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
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 D 座 7 层
投标价(元)
715500.00
总监理工程师
刘珍奇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
34005974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无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安庆经开区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监理;
2.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工程监理。
企业获奖
无
总监理工程师 业绩
1.神州种谷(种业)科技园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2.安庆双生未来科技城一期 ( 西片区 ) 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 获奖
无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业绩
无
专业监理工程师 获奖
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 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地 址
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横山南路(华东大酒店对面原华东汽车城 D区)
投标价(元)
727000.00
总监理工程师
宋学军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
34000239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无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广德经开区青春路南、宁乡路西地块厂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安徽科蓝特铝业有限公司二期。
企业获奖
无
总监理工程师 业绩
1.广德经开区青春路南、宁乡路西地块厂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彩金湖标准化厂房工程(宛陵科创城一期)监理及项目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 获奖
无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业绩
无
专业监理工程师 获奖
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 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 139号C7号楼
投标价(元)
708000.00
总监理工程师
潘国昌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
41006939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无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小米生态产业园建设工程;
2.襄阳综合保税区一期起步区出口加工区建设项目。
企业获奖
无
总监理工程师 业绩
1.湖北武穴电子信息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小米生态产业园建设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 获奖
无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业绩
无
专业监理工程师 获奖
无
公示时间
202 6 年 1 月 23 日至 202 6 年 1 月 26 日 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 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招标人联系人: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章彦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二、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提出投诉, 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 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