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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横江片区污水管网整治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1-22

项目名称: 和县横江片区污水管网整治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皖E2-18-2025-0497

招标公司: 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污水管网整治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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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和县横江片区污水管网整治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

皖E2-18-2025-0497

标段名称

和县横江片区污水管网整治工程监理项目

标段编号

皖E2-18-2查看完整信息-1

招标人

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统一代码

2502-340523-04-05-115337

最高限价

173.55万元

代理机构

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楚汉街6号楼,杨婧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6/1/21

9:00:00

计划工期

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和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润和国际5号楼201、202及S2-14号商铺

投标价(元)

/费率(%)

1145430.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邵章华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4000276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祥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巢湖市东塘路83号(向阳苑A区14号楼301、401)

投标价(元)

/费率(%)

11281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卢存谷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4004028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省全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兴园社区服务中心环湖东路386号和一花园综合楼301室

投标价(元)

/费率(%)

1230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阮磊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11017243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婧;查看完整信息)。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汪泳,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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