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港投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宁川府二期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1-17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港投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宁川府二期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AHZH-CG-CS-2025019
招标公司: 宁国港投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宁国市永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梯维保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一、项目编号: AHZH-CG-CS-2025019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港投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宁川府二期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永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东岸路新怡小区 4幢08号、09号
成交金额: 689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胡红燕、华赟、朱建锋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港投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南山街道凤形路与钓鱼台路交叉口科创中心九楼、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17002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港投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人;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港投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南山街道凤形路与钓鱼台路交叉口科创中心九楼
联系方式:沈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 3幢17层1702室
联系方式:王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王女士
宁国港投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