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采购城区道路交通护栏清洗和日常维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2026-01-16
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采购城区道路交通护栏清洗和日常维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BZSJ2025CG706号
招标公司: 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中标公司: 安徽琦乾市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亳州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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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52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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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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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 提交节点:
2026-01-16 15:55:41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分
* 初步见证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6-01-16 16:42:0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7分
* 最终见证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6-01-16 16:46:2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一、项目编号:
BZSJ2025CG706 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采购城区道路交通护栏清洗和日常维护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琦乾市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天华镇涧水村红星组 57 号
中标金额: 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柒仟柒佰陆拾陆元肆角柒分( 767766.47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采购城区道路交通护栏清洗和日常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城区道路交通护栏清洗和日常维护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 365 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素侠、姜华、杨渤、王怡、汪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备注
100 以下
1.5%
1.5%
1.0%
60 万元(含) -1000 万元(不含),按 6 折收取。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二)收费金额: 6909.9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公告发布期限: 2025 年 12 月 25 日
3. 开标日期: 2026 年 1 月 15 日
4. 资格能力条件: 本项目不作要求
5. 业绩: 本项目不作要求
6. 信誉(荣誉获奖): 本项目不作要求
7.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作要求
8. 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安徽满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服务方案中未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未体现 10 分钟内响应、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作业、护栏维修班组、人员等;安徽品匠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康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春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机械设备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少于 2 辆护栏专业机械清洗车、 2 辆总质量 7 吨以上清洗车”;安徽交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服务方案中未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未体现 10 分钟内响应、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作业、护栏维修班组、人员及 7 吨以上清洗车;春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未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安徽昂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机械设备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少于 2 辆护栏专业机械清洗车、 2 辆总质量 7 吨以上清洗车
”;服务方案未响应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 10 分钟内响应,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作业要求等;以上公司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9.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 ) 提出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 )事实依据;
(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 亳州市魏武大道 606 号
联系方式: 0558- 569529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亳州市希夷大道 455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十、附件
1. 招标文件
2. 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评审得分、排序、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2026 年 1 月 16 日 招标文件.doc 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评审得分、排序、投标报价与评标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