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安徽段)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1-15
项目名称: 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安徽段)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2025IFABZ02635
招标公司: 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
采购标的物: 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蚌埠
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安徽段)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安徽段)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2025IFABZ0263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5 年 12 月 23 日
开标日期: 202 6 年 1 月 14 日
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安徽段)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千景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安云路 8号3-2-2-4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 ( 838600 .00元)
资格能力条件:具 有 有效的 甲 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和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服务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张辉,职称:测绘与土地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黔特高 201300282
投标人业绩:
1.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滁州段)土地组卷报批项目
2.G3京台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蚌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报批
3.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勘测定界、临时土地复垦方案专题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G3京台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蚌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报批
2. 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勘测定界、临时土地复垦方案专题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微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微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玖拾万元整 ( 900000 .00元)
资格能力条件:具 有 有效的 甲 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和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甲 级资质。
服务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谢正强,职称:勘测 -工程测量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ZG(16)934515790
投标人业绩:
1.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工程用地勘界与报批及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2.新建六安至安庆铁路工程用地勘界与报批及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3.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工程用地勘界与报批及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工程用地勘界与报批及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2.新建六安至安庆铁路工程用地勘界与报批及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否决投标情况:安徽润地勘测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 被否决原因:投标文件中项目组人员钱晓钟未提供社保证明等证明本人为投标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被否决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其他要求。
招标人名称: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 3055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 41号
项目负责人: 严威、何新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公示期: 202 6 年 1 月 15 日至 202 6 年 1 月 19 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 6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