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校园主干道地面标线施工招标公告
- 2026-01-14
项目名称: 安徽新华学院校园主干道地面标线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BGG-2026-0005
招标公司: 安徽新华学院
采购标的物: 主干道地面标线施工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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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旗下院校安徽新华学院校园主干道地面标线项目施工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BGG-2026-0005
2.项目 名称 : 安徽新华学院校园主干道地面标线施工项目
3.项目地点:安徽新华学院
4.项目需求: 详见项目服务需求
二、项目服务需求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道路标线设计及施工资质。
3.投标人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信用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必须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内以转账方式缴纳(必须以投标单位账户名义转账)。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保证金缴纳开户银行及账号:
名 称:安徽新华学院
开户行:农行合肥蜀山区支行
账 号:1208 6001 0400 07937
五、项目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完成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实际结算货款总额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自产品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算,12个月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扣款情形的,期满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采用转账形式,中标方在采购方付款前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正规发票(全额)。否则,采购方可暂缓支付款项。
六、投标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上午11:00前。
七、投标文件应含(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无模板,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要求制作,否则作废)
1.开标一览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服务资质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明细表需加盖公章(统一格式见下载附件:投标清单)。
6.消防禁停标识效果图(根据项目服务需求第4项消防禁停标识尺寸设计)
7.售后质量保证承诺书(注明质保时间)。
8.近三年主要业绩及合同复印件(不少于2份)。
9.投标不得超过市场价格承诺书。
10.中标后不分包或转包承诺书。
11.廉政承诺书、保证承诺书(见附件一、附件二)。
12.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见附件三)。
13.将投标资料装订成册,封面密封处加盖公章,写清所报项目名称、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4.投标材料密封盖章后直接寄/送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八、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九、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监 督:查看完整信息
2.投标资料直接送至(或顺丰快递邮寄)新华集团采购部季老师处(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北门行政楼集团采购部109室季老师收)。
十、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公告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6年1月1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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