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定城镇城南社区,靠城路社区,南大街社区等38个租赁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 2026-01-12
项目名称: 定远县定城镇城南社区,靠城路社区,南大街社区等38个租赁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czdycq202512-013
招标公司: 定远县定城镇人民政府
中标公司: 安徽省冰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绿茵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滁州宇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定远县定城镇城南社区、靠城路社区、南大街社区等 38 个租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czdycq202512-01 3
安徽嘉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定远县定城镇人民政府 委托,于 202 5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竞价公告,对 定远县定城镇城南社区、靠城路社区、南大街社区等 38个租赁项目 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 202 6 年 01 月 09 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4号标的物(标的编号: czdycq202512-013-35):城南社区-城南社区西外环南侧,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雍华春
成交金额: 90000.00元
8号标的物(标的编号:czdycq202512-013-31):定东社区-天穹湾小区社区19栋二楼 ,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滁州宇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39000.00元
9号标的物(标的编号:czdycq202512-013-30):方井王社区-今皓花园小区社区 ,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周国柱
成交金额: 4500.00元
10号标的物(标的编号:czdycq202512-013-29):方井王社区-东郡华府小区社区(二楼) ,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戴永宏
成交金额: 24000.00元
1 1 号标的物(标的编号: czdycq202512-013-28):方井王社区-东郡华府小区社区(一楼),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戴永宏
成交金额: 60000.00元
1 3 号标的物(标的编号: czdycq202512-013-26):方井王社区-明发桃源小区社区,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安徽绿茵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60000.00元
1 4 号标的物(标的编号: czdycq202512-013-25):方井王社区-恒瑞城帝景湾小区社区18幢1楼,2楼,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司胜杰
成交金额: 54000.00元
1 5 号标的物(标的编号: czdycq202512-013-24):方井王社区-恒瑞城帝景湾小区社区16幢1楼,2楼,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司胜杰
成交金额: 36000.00元
1 7 号标的物(标的编号: czdycq202512-013-22):方井王社区-方井王小区新2号楼,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王道峰
成交金额: 18000.00元
1 8 号标的物(标的编号: czdycq202512-013-2 1 ):方井王社区 -方井王小区新2号楼,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王道峰
成交金额: 18000.00元
1 9 号标的物(标的编号: czdycq202512-013-2 0 ):方井王社区 -方井王小区新2号楼,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王道峰
成交金额: 18000.00元
20 号标的物(标的编号: czdycq202512-013-19):东顾社区-瑞阳华府G-1幢6层西,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安徽省冰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30000.00元
21 号标的物(标的编号: czdycq202512-013-1 8 ):东顾社区 -徽盐名邸9幢2层,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陶敏
成交金额: 54000.00元
25 号标的物(标的编号: czdycq202512-013-14):三里桥社区-学府花园小区1幢1504室,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李家梅
成交金额: 18000.00元
26 号标的物(标的编号: czdycq202512-013-1 3 ):幸福路社区 -幸福家园小区五号楼八间车库,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朱旭光
成交金额: 36000.00元
33 号标的物(标的编号: czdycq202512-013-06):友谊社区-友谊社区南梅组, 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司胜杰
成交金额: 45000.00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考《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 2023〕19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18135 元)
招租单位:定远县定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刘 主任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公司:安徽嘉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公示期: 202 6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 6 年 01 月 15 日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定远县定城镇永康路61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忽股长,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定远县定城镇人民政府
代理公司:安徽嘉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6 年 0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