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相色谱-四级杆串联质谱仪等设备维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1-12
项目名称: 气相色谱-四级杆串联质谱仪等设备维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2026HFCDCYX01
中标公司: 合肥珀科仪器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流动注射分析仪、气相色谱-四级杆串联质谱仪等设备维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一、项目编号
2026HFCDCYX01
二、项目名称
气相色谱-四级杆串联质谱仪等设备维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名称: 合肥珀科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塔路东、翠微路北东海花园二期5幢1402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气相色谱-四级杆串联质谱仪、流动注射分析仪等8台设备维修,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建伟、邵猛、杨存睿、张娟娟、潘晓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截至2026年1月9日17时,共六家投标人(供应商)投标(响应),其中一家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我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云谷路与玉龙路交口合肥市公共卫生管理中心1A1404办公室,联系人:杨存睿、孙徐美子,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人:申树林,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