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萧县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2026-01-12
项目名称: 关于同意萧县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招标公司: 萧县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萧发改政务 [20 25 ] 618 号
关于 同意萧县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项目建议书的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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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乡投水务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萧县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立项 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为 推动污水治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 原则同意该项目 建议书 编制的建设规模 。
二、 项目建设规模 及 内容 : 项目安排 在萧县22个镇(不含龙城镇)。项目拟对萧县22个镇(不含龙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其中包括扩建乡镇污水处理厂23座,改建村域污水处理设施5座;配套购置污水处理设备,并更换老旧设备;推进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共建设主次管网约569.102km。项目总投资34845万元 。
三、 项目 资金来源 及工期安排 :资金来源 为单位自筹 。 工 期安排 为 24 个月。
四、 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 其他 相关手续, 不得未批先建。
五、 请接文后抓紧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报我委审批后组织实施。
六、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5 年 12 月 1 日
抄 报:县政府
抄 送: 住建局 财政局 统计局 审计局 水利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 生态环境分局 林业中心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印
项目代码 :2512-341322-04-01-544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