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百花路102号文旅体局机关大院附属楼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 2026-01-09
项目名称: 歙县百花路102号文旅体局机关大院附属楼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HJSGQ2026J001
招标公司: 歙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附属楼出租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黄山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3小时26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 交易公告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6-01-09 11:37:26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分
* 交易服务部符合性审查
* 办理状态:
同意
* 办理时间:
2026-01-09 15:03:40
* 办理用时:
0天3小时26分
项目编号 HJSGQ2026J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C02-查看完整信息0960B-2026查看完整信息-3
信息来源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2026-01-09 15:03:40 浏览次数 0
招标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HJSGQ2026J001
本出租方(歙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位于歙县百花路 102 号文旅体局机关大院附属楼进行公开出租,现委托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本公告内容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经营权出租信息。本次公告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 出租方:歙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 标的简介: 歙县百花路 102 号文旅体局机关大院附属楼项目坐落于歙县徽城镇百花路 102 号 3 幢、 4 幢 ,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 3 幢 2 层共 238.14 平方米, 4 幢 3 层共 1053.30 平方米 。 出租建筑面积 1291.44 平方米。 本项目按现状公开出租,首年竞租底价为人民币 18.5967 万元。
注:关于本项目的重要提醒
①本项目所提及的 “现状”,均指上一租赁周期结束原承租方需在租期内( 2026 年 4 月 17 日前)搬离属于原承租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完成搬离后的场地实际情况。
②歙县百花路 102 号文旅体局机关大院附属楼现状中约 912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在本次出租范围,具体分布为: 3 号楼加盖的第三层约 81 ㎡、 4 号楼加盖的第四层约 351 ㎡、 4 号楼东侧自建约 480 ㎡建筑 。
③在竞价前意向竞租方须自行前往实地查看,对出租标的物进行详细了解和调研,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市场、法律风险,均由竞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代理机构和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关。
3. 租赁期限:本次公开出租的出租期限为五年,前两年租金按年租金的成交价计算,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础上上浮 5% ,以此类推递增租金,直至承租期限届满。
4.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2 万元。
5.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 万元。
二、交易方式
1. 如报名产生 1 家合格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如报名产生 2 家或 2 家以上合格意向竞租方的,采取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2. 交易会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 8 时 30 分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第 1 页《关于企业办理 CA 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工作日)。意向竞租方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 8 时 30 分前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本项目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网址 ,并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公告。
四、项目竞租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项目首年竞租底价:人民币 18.5967 万元。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 1000 元整或其整倍数。
该竞租底价及加价幅度由歙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提供。
五、意向竞租方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团体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价(但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 /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网站查询为准)。
六、意向竞租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企业法人、团体组织提交的资料:
( 1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2 )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 3 )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2. 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 1 )身份证;
( 2 )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 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原件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请报名人随时关注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
七、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
1. 意向竞租方须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 8 时 30 分前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收款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徽商银行歙县支行
保证金账号: 52085497查看完整信息914
2. 竞价保证金企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自然人须通过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通过支付宝、微信及超级网银转账),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价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竞价资格。
3. 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其他意向竞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 7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产权交易手续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承租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成交款。
(二)产权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须于项目成交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
收费标准:
1. 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竞价方式转让)
成交金额
收费标准
备注
1000 万元(含)及以下部分
4 ﹪
1. 采取电子竞价、招投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成交的,采取差额累进法计算向交易双方收取。
2. 根据皖发改价费函〔 2022 〕 127 号文件要求,以竞价方式成交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 20%
1000 — 5000 万元(含)部分
3 ﹪
5000 — 10000 万元(含)部分
2 ﹪
10000 以上— 50000 万元(含)部分
1.2 ﹪
50000 万元以上
0.25 ﹪
2. 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协议方式转让):
1.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交易额的 2 ‰向交易双方收取。
2. 根据皖发改价费函〔 2022 〕 127 号文件要求,以协议方式转让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 10% 。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时间: 2026 年 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二)竞价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歙县徽城镇紫阳路 19 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三)竞价注意事项:
1. 参与本次竞价的意向竞租方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请意向竞租方务必按公告约定准时参加,逾期视为弃权。
2. 意向竞租方须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竞价规则,禁止出现操纵价格、串通其他人报价、损害他方利益等违法行为,不得阻挠他人竞价和扰乱竞价活动的正常进行,一经发生上述行为,将被取消竞价资格,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租方及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竞价。
十、其他相关事项
(一)租赁期限 : 2026 年 4 月 17 日— 2031 年 4 月 16 日
(二) 租金支付方式
1. 除第一个年度租金承租方按本公告上述要求支付外,以后每个年度租金应转入出租方银行账户,一年一支付,且先付后用,即承租方先付租金后使用。
2.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自然日按万分之贰比例(年化为 7.3% )以应付未付租金数额为基数向出租方承担违约金。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30 日历天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自送达承租方时生效。
(三)重要提醒
1. 出租标的物质量、状况、潜在风险、用水、用电、消防等均以现状为准。请意向竞租方及时、详细、全面现场踏勘与调查。意向竞租方参与竞租则视为认可出租标的物的质量、现状等状况,视为已详尽了解出租标的物的相关情况。竞价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对标的物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承租方自愿承担由于对出租标的物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深 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本公告出租方、代理机构和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不对出租标的物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2. 本次出租标的物所表述的面积,为不动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承租方不得以建筑面积有误差为由要求出租方降低租金,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迟延支付租金。
3. 出租标的物的改建、装修、水电、电梯、消防等投资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装修图纸、消防图纸等图纸的图审,再按图审后的图纸进行施工,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的按规定办理。装修(含消防、环保等)施工竣工后,承租方按照歙县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验收手续,达到出租标的物经营所需的所有条件与法定手续后,承租方方可启动运营。
4. 租赁期间水、电、物业、保安、消防、卫生管理(卫生清理、垃圾清运等费用)、电梯使用(电梯维保费、电梯年检费用、电梯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四墙(含外立面)、墙体、梁柱、楼面、通道、门窗等部位的维护、维修、保养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
5. 租赁期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用电安全、防盗等安全工作,须按安全管理规定足额配备消防器具、应急救援措施。
6. 租赁期限届满或者租赁合同解除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对承租方投入的费用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7. 承租方违约还应承担出租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租方实际债权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处置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 歙县百花路 102 号文旅体局机关大院附属楼中约有 912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在本次出租范围,具体分布为: 3 号楼加盖的第三层约 81 ㎡、 4 号楼加盖的第四层约 351 ㎡、 4 号楼东侧自建约 480 ㎡建筑。
9. 原承租方为满足经营用电需求,自行出资添置电缆等电力设施,出租方将在本项目确定中标方后,组织原承租方和中标方对该部分电力设施进行商谈,如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则按协议执行。若协商未成,出租方可代中标方向国家电网提出用电增容申请,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四)其他
1. 凡报名参加本项目者都视同已现场确认了出租范围并认可本项目现状及相关要求,出租方、招标代理机构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竞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或违反本公告条款,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 承租方需在项目成交日后 7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合同订立后 7 日内将《租赁合同》送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归档。
3. 承租方应当依法、合规、文明经营或运营,承租方经营或经营的业态模式还应当符合歙县城市管理与环保等要求,依法依规需要办理相关证照手续的,应及时办理。
4. 租赁期内如遇政府行为、城市建设或被征用征收等非出租方原因,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后无条件腾退租赁物、不得主张任何赔偿、补偿、安置等要求,出租方退还剩余未使用租期的租金。
5. 自《租赁合同》明确的出租之日起,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物完好,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 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运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与营业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变更经营业态,需符合国家环保、歙县城市管理、特许经营许可(如需要)等相关要求。
7. 承租方完全履约至《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到期前(含到期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物并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含装饰装修)均以现状交回给出租方,出租方不对承租方投入的费用进行补偿。
8. 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9. 不违背本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条款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年租金数额,承租期限的起止界定时间段,年度租金的起止时间段,租金递增的具体数额等量化条款等。
10. 意向竞租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十一、现场踏勘与咨询、公告疑义解决
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价时间开始前一天的白天,意向竞租方均可联系现场踏勘,非工作日时间现场踏勘需提前一天预约。联系人:许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
意向竞租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 2026 年 2 月 3 日前向出租方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产权交易——澄清公告栏进行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出租方联系人:歙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孟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歙县七里头城市公交公司三楼(客运站隔壁)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许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黄山市歙县富堨镇云川路 6 号
项目报名联系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叶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 19 号三楼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
歙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9 日
附件: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