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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2026-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2026-01-09

项目名称: 蒙城县2026-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BZMC2026GC501

招标公司: 蒙城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地区:安徽 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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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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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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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4: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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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6-01-09 14:58:0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6分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蒙城县2026-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法人: 蒙城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 安徽省·亳州·蒙城县

立项批文名称: 无 项目审批单位: 无

综合监管部门: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业监管部门: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 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平台: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建立时间: 2026-01-09

公告正文

蒙城县 2026-2027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蒙城县 2026-2027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 蒙城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1.5 项目法人: 蒙城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1.6 招标代理机构: 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蒙城县 2026-2027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 BZMC2026GC 501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BZMC2026GC 50101

2.5 建设地点: 蒙城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 2026 年拟实施高标准农田 5 万亩 ( 新建 2 万亩,改造提升 3 万亩 ) ,建设规模约 13800 万元 ,以省级下达的建设任务为准 ; 2027 年度实施规模 以 省级 下达建设 任务为 准 。

2.7 项目投资估算: 2026 年度 13800 万元 。

2.8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2026 年度、 2027 年度高标准农田勘察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 1 )前期勘察测绘、必要的地质钻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耕地进出平衡方案、项目规划、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项目评审、竣工成果勘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新增耕地测绘、重要建筑物图纸审查以及相关跟踪服务;( 2 )项目区位置图(在蒙城县地图上标注治理区范围)、现状图(包含支斗农沟纵横断面测量、提供坐标等)、规划图(单体工程坐标定位)、地形图及竣工图测绘(包含支斗农沟纵横断面测量、提供坐标、项目报备等);( 3 )项目实施时技术交底、答疑、解释、中期项目调整、验收等配合工作;( 4 )其它:建设单位认为项目需求的相关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 2026 年度 20 7 万元

2.12 其他:控制价(最高限价) 1.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 1 )和( 2 )资质要求:

( 1 )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2 )工程勘察资质须会有以下资质之一:

1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无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单个合同金额 40 万元(或设计面积 2 万亩)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设计业绩;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无 ;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无 ;

3.1.7 勘察设备要求: 无 ;

3.1.8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 (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 “ 信用中国( ) ” 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 “ 信用中国( ) ” 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②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 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加盖所属社保机构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 )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除联合体协议书各成员单位均须按照提供格式进行签章外,其他只需牵头单位签章即可。

( 2 )联合体组成不得超 过 2 名 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

( 3 )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 4 )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解体或有成员退出的,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 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 6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 , 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 本招标项目 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 本招标项目 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 本招标项目 【标段号】 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 本招标项目 【标段号】 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 本招标项目 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 本招标项目 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投标文件 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6 年 01 月 0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5.2 获取方式:

( 1 )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 电子服务系统 ” )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5.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

(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5.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0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 。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

9.2 开标地点: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城县仁和路和齐山路交叉口智慧城市中心南楼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开标日程安排 ” 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蒙城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蒙城县周元西路 55 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璐交叉口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项目负责人: 王嘉富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1.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蒙城县南华路 170 号四楼 411 室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11.6 招标投标综合监管部门

招标投标综合监管部门: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蒙城县周元西路 146 号一楼公管室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12.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2.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2.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 11.1 款和第 11.2 款。

13. 其他事项说明

13.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2 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 /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 )已完成信息登记的注册用户,点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最右侧的 “ 平台登录 ” 后,在弹出页面点击 “ 我要投标 ” 按钮,在电脑 USB 口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登录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注册办理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13.3 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13.4 各投标单位可以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查询 CA 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注:安徽省内 CA 锁一地办理,全省通用)。

查询流程: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 服务指南 —> 办事指南;

查询网址:

①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 新制(网上办理办事指南网址) /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5/f9d8f6cf-d7ff-4b65-aeb5-aefe50e2f13f.html ;

②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 新制(窗口办理办事指南网址) /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8/24e43a9e-8e22-4dbe-9bd2-3b043c34497b.html 。

14. 投标保证金账户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 / 。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称: /

开 户 行: /

银行账号: /

重要提醒: 符合下列 勾选 情形之一的,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为民营企业的,如提供民营企业承诺书,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近 3 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近 3 年无建设工程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规定。

备注: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是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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