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城关第五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1-05
项目名称: 泾县城关第五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X-QT-CS-2025015
招标公司: 泾县城关第五小学
中标公司: 泾县泾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食堂劳务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022006004 6d9bf32e-90d0-4b28-92f8-4ed34dc1171c ad8e937a-dfd8-400c-884f-e2814a9a4008
泾县城关第五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JX-QT-CS-202501 5
二、项目名称: 泾县城关第五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泾县泾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谢园东路 292-294号
中标(成交)金额: 食堂月营业额的 24.8 %
评审总得分: 85.57 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炳龙 、 余永虎 、胡利刚(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 100 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336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胡先生查看完整信息、杨先生查看完整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教育体育局(地址: 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中路 107号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城关第五小学
地 址:泾县桃花潭西路336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杨先生
九、附件: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