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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

  • 2025-12-31

项目名称: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

项目编号: 2025BFAFZ03353

招标公司: 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

中标公司: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升级改造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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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第7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335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639号平安大厦2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万陆仟伍佰元整(大写)(406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 5-9 包

服务范围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 5-9 包 等一批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在保持原有系统功能总体不变的基础上, 基于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对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系统进行适配改造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签订后 12 个月内完成项目初验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光志,郑武,夏银生,章义,柳泽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君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3分2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12-31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12-3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

7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完整).doc 7公示附件.docx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第9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335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楼1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万玖仟伍佰元整(大写)(8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 5-9 包

服务范围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 5-9 包 等一批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在保持原有系统功能总体不变的基础上, 基于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对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适配改造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签订后 12 个月内完成项目初验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光志,郑武,夏银生,章义,柳泽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君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2小时20分2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12-31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12-31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20分

附件:

9公示附件.docx 9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完整).doc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第8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335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宏景软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16号新世纪商务中心1栋503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玖万伍仟元整(大写)(3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 5-9 包

服务范围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 5-9 包 等一批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在保持原有系统功能总体不变的基础上, 基于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对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适配改造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签订后 12 个月内完成项目初验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武,夏银生,章义,许光志,柳泽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君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2小时20分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12-31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12-31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20分

附件:

8公示附件.docx 8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完整).doc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第6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335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伍仟元整(大写)(20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 5-9 包

服务范围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 5-9 包 等一批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在保持原有系统功能总体不变的基础上, 基于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对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适配改造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签订后 12 个月内完成项目初验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光志,夏银生,郑武,章义,柳泽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君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2小时25分1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12-31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12-31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25分

附件:

6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完整).doc 6公示附件.docx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第5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335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楼1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拾肆万元整(大写)(6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 5-9 包

服务范围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 5-9 包 等一批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为适应财政部改革和安徽省财政管理业务要求, 对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升级改造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签订后 12 个月内完成项目初验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武,夏银生,许光志,章义,柳泽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迁移项目第5-9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君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2小时29分59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12-31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12-31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29分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完整).doc 5公示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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