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金陵路与龙蟠大道交叉口东北侧部分办公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 2025-12-31
项目名称: 滁州市南谯区金陵路与龙蟠大道交叉口东北侧部分办公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cznqcq202512-015
招标公司: 安徽清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办公房招租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滁州市南谯区金陵路与龙蟠大道交叉口东北侧部分办公房招租项目 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cznqcq202512-015
安徽清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定于 2026年1月12日10时至2026年1月13日10时 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TPBidder_CZ/memberLogin )上对 滁州市南谯区金陵路与龙蟠大道交叉口东北侧部分办公房招租项目 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 2026年1月12日10时至2026年1月13日10时 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
滁州市南谯区金陵路与龙蟠大道交叉口东北侧部分办公房招租项目,本次招租共有 3个标的物:
标的物 1(一标段):办公房9层,面积约575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
标的物 2(二标段):办公房13层,面积约667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
标的物 3(三标段):办公房14层部分商业房,面积约421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 、 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 、安徽清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出租房产,承租方应依法经营。经营业态拟为办公。承租人不得从事约定以外用途及其他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竞得人在承租后须配合出租单位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房屋装修须服从出租单位及市容部门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
3、租赁期限: 5年, 合同一次性签订 , 招租人给予 每标段免租期 6 个月 (含在租赁期内)。一标段租金按季度支付, 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 签订 前一次性将第一年 第一季度 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 账户,剩余租金在每季度结束前一个月内支付;二标段及三标段 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 签订 前一次性将第一年年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 账户 。其余年度租金一年一付,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竞得人还须在《租赁合同》 签订 前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年租金的 10%,履约保证金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招租人按承租人提供的原招租人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人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承租人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招租人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招租人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间,承租人有责任保护好房屋及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结构或损坏设施,如房屋出现漏雨、漏水、雨水淹等,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造成的损失与出租单位无关。
5、承租人须按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标的物禁止经营对环境有污染、有安全隐患的业务;承租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追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单位,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或折价收购。
6 、具体房屋交付时间以招租单位通知为准,请各竞租人悉知。
7 、其他相关要求:承租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开户和户名变更的手续并承担开户费用,租赁期间所涉及到的水、电、气欠缴金额及欠缴违约金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出租单位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承租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及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规定。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消防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出租单位协助。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一标段起始价为: 207000.00元/年,竞价保证金:20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二标段起始价为: 160080.00元/年,竞价保证金:16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三标段起始价为: 101040.00元/年,竞价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 1)保证金须在 2026 年 1 月 12 日 10时 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以单位名义 竞价 ,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 2)本标的物竞价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 3) 竞租 成交后,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5日内缴纳至 安徽清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 滁州市南谯区金陵路与龙蟠大道交叉口东北侧部分办公房招租项目 *标段 。
标的物 1(一标段)竞价保证金缴入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标的物 2(二标段)竞价保证金缴入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标的物 3(三标段)竞价保证金缴入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注意: 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 及 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 10% ),竞价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 竞价 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④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竞价 人,不得参与该项目 竞价 ,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 竞租 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或转租等行为的,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 安徽清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 10 时 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 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 竞租 时间只剩最后 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和 安徽清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及 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 成交 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做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 私自 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 承租 人承担。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000元(由竞得人均摊),由竞得人支付给代理公司。
9.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九、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 全晨曦 查看完整信息
招租单位: 汪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
招租单位: 安徽清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