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区金家庄街道办事处一批已拆除的构筑物及机器设备残值处置交易公告
- 2025-12-29
项目名称: 花山区金家庄街道办事处一批已拆除的构筑物及机器设备残值处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CQ-0-2025-493
招标公司: 马鞍山市花山区金家庄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电力杆线迁改项目、构筑物及机器设备残值处置
项目地区:安徽 马鞍山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CQ-0-2025-49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名称
花山区金家庄街道办事处一批已拆除的构筑物及机器设备残值处置
转让底价
56.8458 万元
公告开始日期
2025 年 12 月 29 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6 年 1 月 7 日
竞价时间
2026 年 1 月 8 日上午 10 时起至 2026 年 1 月 9 日上午 10 时止(延时除外)
资产概述
1.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马鞍山市花山区金家庄街道办事处拟处置宝钢无缝钢管精品基地项目马钢 220KV/110KV 电力杆线迁改项目涉及的位于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已拆除的构筑物及机器设备残余价值。
2. 竞买人应自行考虑运输等成本,合理报价。本项目公告披露的标的概况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竞买人须认真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如有疑问需主动向委托方咨询。
3. 安徽新天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出具了安徽新天地资评字( 2025 )第 M014 号《马鞍山市花山区金家庄街道办事处拟处置宝钢无缝钢管精品基地项目马钢 220KV/110KV 电力杆线迁改项目涉及的位于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已拆除的构筑物及机器设备残余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 56.8458 万元。
4.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成交价款的 10% ,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在竞得人依约完成本次残值处置且经委托人确认无任何违约情形后,通过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无息退还至竞得人原付款账户)。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1. 以上标的信息均摘自委托人提供的安徽新天地资评字( 2025 )第 M014 号《马鞍山市花山区金家庄街道办事处拟处置宝钢无缝钢管精品基地项目马钢 220KV/110KV 电力杆线迁改项目涉及的位于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已拆除的构筑物及机器设备残余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告公示的数量质量品类仅供参考,代理机构对其品质、瑕疵(若有)和真伪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质、成色、完好程度、可用性以及真伪等)承担责任;代理机构以任何方式对标的物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竞买人参考,若与标的物实际情况不一致,均以标的物现状为准。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等,且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请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勘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为理由对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 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做好尽职调查,如因非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3.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7 日 17:00 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披露
1. 成交后委托方仅提供成交价款非税收据,不开具转让价款发票。
2. 自接到委托方提货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将标的提货完毕。现场清理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提供人工装车及码放服务。竞得人在接到通知后,如计划提货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在收到通知后协助竞得人办理交接手续。
3. 竞得人负责保护好附近建筑设施以及社会公共设施的安全及完好。竞得人在标的现场移交处置过程中必须接受委托方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竞得人现场工作人员须服从委托方相关管理人员的指挥。
4. 竞得人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转让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①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竞得人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竞得人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委托方备案存档。③如在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 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51 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条例》及《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根据《条例》的规定,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竞得人对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6. 若竞得人存在放弃成交资格、未按约定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缴纳交易价款等行为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将成交人所交纳的竞拍保证金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委托方收到竞拍保证金后,优先向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佣金。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已缴纳竞拍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拍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前在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 / 小马易采产权电子竞价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2. 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拍卖成交价款通过转账方式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3. 竞得人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支付佣金,此次拍卖佣金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预估转让总价 1000 万元以下的部分为百分之三;超过 1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部分,为百分之二;超过 5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的部分,为百分之一,超过 10000 万元至 50000 万元的部分,为百分之零点九六; 50000 万元以上部分,为百分之零点二。交易服务费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收取。
4. 成交后竞得人需向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建设方(马鞍山市汇通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用收取规则详见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公告附件。如对交易系统的操作流程、软件服务费的计算或支付等方面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联系马鞍山市汇通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咨询,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5. 违约警示:竞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及软件服务费,若逾期未支付上述款项,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 2 日的,经代理机构书面告知仍不能履行竞得人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如期支付相应价款、不能完全履行竞得人义务等)的,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将竞得人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6. 未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本项目竞价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原账户无息退还。
7. 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不做成交价款冲抵,在其缴纳完拍卖佣金、软件服务费及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经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确认无违约行为后,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账户无息退还。
交易方式
1. 本次拍卖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 / 小马易采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进行网络竞价。
2. 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需完成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价,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登录系统后,选择需要参与竞价的标的,按照竞买流程参与竞买。
3. 产权网络交易系统访问方式:
①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在“一网办”下方点击【第三方交易平台】,找到【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模块进行访问。
②直接复制系统链接: /JingJiaMidBoot/mas/bid_system.html 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4. 竞买人在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后,需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且竞拍保证金匹配成功后方可参与后续竞买流程。
5. 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延时竞价期两个阶段。
6. 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 5 分钟。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竞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7. 本项目竞价采用设有底价的向上增价竞价方式,加价幅度为 2000 元或 2000 元的倍数。
8. 报名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7 日 17:00 。
9. 本次拍卖过程中,由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拍卖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买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及代理机构对各合格竞买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3. 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法人授权书扫描件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⑤竞拍保证金支付凭证
注:
( 1 )意向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后,需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流程。
( 2 )意向竞买人须在 2026 年 1 月 7 日 17:00 前在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中完成注册登记、提交登记材料等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竞拍保证金
1. 竞买人参与本项目须缴纳竞拍保证金,必须通过竞买人的名义以银行卡或公司账户转账的方式提交竞拍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竞拍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微信、支付宝形式汇入,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个人代为汇入,竞拍保证金以到达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由他人账户代汇或超过竞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汇入的竞拍保证金,将无法取得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因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拍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2. 金额:人民币 5 万元。
3. 竞拍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一次性汇至以下账户:( 4 选 1 )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 52查看完整信息002009045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88890000003124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子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子账号: 55590095查看完整信息0282
4. 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不作为成交价款冲抵,在其缴清公告所要求的全部款项后,经委托方确认无违约行为,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无息原账户退还。
5. 未成交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无息退还。
竞拍 保证金缴纳时间
2026 年 1 月 7 日 17:00 前(以竞拍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四、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马鞍山市花山区金家庄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1340503K16364947L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企业 / 单位经济类型
机关
委托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会议纪要
委托方联系人
吴超
联系电话
五、产权交易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马鞍山市汇镒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工
联系电话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桃源路街道雨山东路 1477 号 1-410
免责声明
本公告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委托方(业主单位)委托代理机构发布,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