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5-12-29
项目名称: 八公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招标公司: 淮南市八公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标的物: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淮南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八公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八公山人民的文化认同、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我区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具有体现我区文化多样性和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五)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二、推荐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提供申报材料经所在地镇(街道)行政部门初审后,向八公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
(二)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非遗专家论证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评估、论证。
(三)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筛选、论证并公示后的申报项目,报经八公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三、推荐申报材料
1.推荐申报报告。所在地镇(街道)级文化和旅游分管部门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镇级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文件。
2.推荐申报书(见附件2)。为便于各地前期组织遴选项目,推荐申报书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3.推荐申报视频、图片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做好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事关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各部门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四)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专家对有关单位申报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材料进行集中审核,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纸质文本一式两份,提交至八公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材料电子文本用U盘拷贝报送。
(六)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区文化行政部门将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调查审核,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没有电子文本、申报材料未达到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瑞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大院内504办公室,邮编:232072
附件:
1.《八公山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2.《八公山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推荐申报书》;
3.八公山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淮南市八公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7日
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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