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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独秀大道还建点S1幢6号门面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 2025-12-27

项目名称: 宜秀区独秀大道还建点S1幢6号门面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采购标的物: 房屋租赁权门面房租赁权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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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 独秀大道还建点 S1幢 6 号门面房 租赁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2026年1月4日10:00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举行拍卖会,依法对以下房屋租赁权按实物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按标的现状拍卖 )

宜秀区独秀大道东侧、胜利路北侧(毗邻胜利佳苑生活区)独秀大道还建点 S1幢 6 号门面房租赁权 (适宜 从事牛羊肉销售、面点及烘焙经营 ), 该标的建筑面积约 54.12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月租金标准12元/平方米,五年总租金起拍价39000元;竞买保证金2000元, 竞拍 履约保证金 5000元。

二 、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与竞买;

2.竞买人经营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且书面承诺经营期间不产生噪声、油烟等污染,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3.竞买人无严重失信记录及违法经营不良记录;

4.本次拍卖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买;

5.竞买人若不符合本资格条件参与竞买,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 保证金缴纳

(一)缴纳要求

缴纳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 31 日 1 7 :00 时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本 人或本 单位账户以网银转账方式,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及其他非指定方式缴纳。

(二)保证金退还

未竞得者:若竞买未成功且无违规行为,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拍卖会后 5个工作日内,按原缴款渠道如数无息退还;

买受人:其保证金在 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由收款人如数无息退还。

(三)缴纳账户

1.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任选其一)

户名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 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 ;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

开户行 : 建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 ; 账号: 62328查看完整信息5

开户行:交行安庆集贤路支行; 账号: 83487090000查看完整信息

2.竞拍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安庆分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252448

四 、标的展示与踏勘时间

1. 展示与踏勘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 7 :00 时止;

2. 踏勘地点:标的所在地(安庆市宜秀区 独秀大道还建点 );

注意事项:竞买人可提前与我公司联系预约踏勘时间,由我司组织统一踏勘(具体时间以预约确认为准);也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凡参与竞 买 者,均视同已完成实地踏勘,充分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所有交易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确认

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 12 月 31 日 17 :00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四照园街 8-9栋101室(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

3. 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及复印件留存):

( 1) 有效证件(身份证或 营业执照副本 ) ;( 2 )保证金网银转账凭证;( 3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 4 ) 从事牛羊肉销售、面点及烘焙经营的书面承诺书。

4. 资格核验:现场核验报名材料完整性及保证金到账情况,经核验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方可获得竞拍资格;

5. 工本费缴纳: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工本费 1 00元,缴费后领取网络电子竞价账号,该费用一经缴纳,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六、 特别 提示

1. 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对标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设施设备、使用限制等)进行全面了解与核实。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本次拍卖的全部规则与要求,无任何异议。

2.房屋 租赁权拍卖成交后,租金支付实行 “先付后用”原则 ( 租金按房屋实际面积计算 ) 。租金按年度支付, 首年租金 须在拍卖会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缴清 , 需 同时 缴纳 相当于三个月 租金的履约押金 , 具体金额以 本次拍卖会的《支付通知书》 为准。 该押金仅在租赁期满、承租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且完成房屋交接验收后,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 承租人 在缴清上述款项后 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视作放弃承租权。 租赁期内,承租人的后续每一年租金需在上年度租金到期前 15日内一次性足额付清,不得拖延。

3. 租赁期内,承租人除支付租金外,需另行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收费标准为 2元/月/平方米(按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缴费周期与方式按物业公司规定执行。

4. 承租人须严格按照拍卖文件载明的经营业态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确因经营需要调整业态的,须提前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变更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的,视为违约。

5. 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擅自转租、转借他人,或拆分租赁权与第三方合作经营。若发生上述情形,即构成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没收押金、追偿损失等)。

6. 租赁期内,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因承租人违法违规经营(如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违反环保 /消防规定等)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房屋停用损失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7. 承租人须接受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遵守物业管理规 定 。若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须提前将装修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提交出租方及物业公司审核,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消防设施、承重构件等,不得实施违法违规改造行为。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同时须按物业公司要求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验收合格后由物业公司按规定退还。

8. 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安全及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事故防范、人员管理等),均由承租人全权承担。因承租人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导致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9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10 .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 1 .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履行以下义务:

( 1)将租赁房屋恢复至交付状态(自然损耗除外);

( 2)结清租赁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通讯等);

( 3)无条件、无争议地将租赁房屋及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就房屋返还事宜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 4)同时,出租方对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的装修、装潢投入及其他相关支出,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12.具体事宜以《房屋租赁合同》 的约定 为准。

七、 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 “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八 、电子竞价登录网址为: http://220.179.5.14: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详见《竞价系统操作手册》)。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电子竞价须知》及《网络竞价告知》。

九 、联系地址: 安徽省 安庆市 迎江区四照园街 8-9栋101室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易拍得( 安徽 ) 拍卖有限公司

202 5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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