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华榕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房屋,动产租赁及经营权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
- 2025-12-25
项目名称: 蚌埠华榕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房屋,动产租赁及经营权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lydl2025【148】
招标公司: 蚌埠华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蚌埠同建天鹅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房屋动产租赁及经营权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蚌埠
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蚌埠华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蚌埠华榕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房屋、动产租赁及经营权项目(项目编号: lydl2025【148】)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2025年12月25日9时00分,在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评审,现将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预成交人):蚌埠同建天鹅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 915万元/年(其中不动产年租金805万元、动产年租金110万元);
总得分: 93.61分
经营期限: 8年
第二成交候选人:蚌埠康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 880万元/年(其中不动产年租金775万元、动产年租金105万元);
总得分: 91.81分
经营期限: 8年
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9日。
二、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蚌埠华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璀璨华城 S-1楼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 1号楼909室
四、本公示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