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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淮北高新区限额以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 2025-12-19

项目名称: 关于选聘淮北高新区限额以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招标公司: 淮北高新区

采购标的物: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代理机构

项目地区:安徽 淮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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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淮北高新区拟公开选聘3家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我区2026年度限额以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公告所称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淮北高新区管委会委托从事限额以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服务范围

(一)代理发布招标信息;

(二)代理编制发布招标文件;

(三)代理招标、组织开标、评标活动;

(四)协助招标人完成开标结束后相关流程;

(五)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服务时间

本次选聘的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2026年度,服务期满后,淮北高新区限额以下政府购买服务领导小组将组织对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年度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工作需要可酌情予以下一年续聘,聘用时间不超过三年。在服务期内,若代理机构无法满足服务范围内的需求,我区有权解除聘用,再次组织选聘。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须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已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注册,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完成名录登记,代理类型需包含政府采购;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足够数量、资质、经验的工作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购买服务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申请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安徽”(/)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竞选,且聘用资格不得转让。

五、报名材料

参加选聘的代理机构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一)代理机构参加公开选聘申请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

(二)代理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注册,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完成名录登记截图证明;

4.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

5.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8.2025年1月以来委托代理采购业绩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

9.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时限保证措施、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廉洁从业及保密措施、服务承诺、拟投入项目成员、专家库情况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提交材料应当完整、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能证明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相应履约能力)

六、费用确定及机构使用规则

(一)采用公开选聘方式确定代理机构项目服务费用: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和《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文件标准执行。同时,代理机构需根据项目特点、服务成本等因素,明确项目最低收费标准、收费内容及折扣优惠率,合同签订将选取最优合理收费标准。

(二)选聘资格确定后中选机构采用轮流制办法使用。

七、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只接受纸质材料,并按顺序统一装订、装袋密封。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 日至12月26日。

八、选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公开选聘代理机构。

(二)资格审核与比选评估。淮北高新区限额以下政府购买服务领导小组就代理机构报名材料统一拆封,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评分细则,就满足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按百分制量化打分。

(三)实地考察。对比选排名前5名的代理机构,淮北高新区限额以下政府购买服务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分别实地考察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专业水平、人员力量、内控制度、办公条件、设施配备、档案管理等情况,按百分制量化打分。

(四)综合评价。根据比选评估与实地考察结果,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特点、本地化服务能力、信用水平等,作出综合评价意见,评定中选机构。综合评价的评定依据构成为:比选评估得分占综合评价结果的比重为60%,实地考察得分占综合评价结果的比重为30%,其他评定结果占综合评价结果的比重为10%。

(五)结果公示。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公布选聘结果。对评审结果有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淮北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反馈(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六)办理相关事宜。中选机构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按照《中选通知书》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如果中选人在规定期限内,拒绝配合的,或逾期未办理相关事宜的,可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在此情况下,将依次递补次优的中选机构。

九、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淮北高新区财政金融局610办公室(淮北市梧桐中路20号)

附件1:代理机构参加公开选聘申请表.docx

附件2:代理机构业绩一览表.docx

附件3:代理机构比选评分细则.docx

淮北高新区限额以下政府购买服务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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