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租赁项目出租公告
- 2025-12-19
项目名称: 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租赁项目出租公告
招标公司: 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淮南
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对 位于寿春镇南照壁巷 14、15、16号门面房,面积约127.44平方米,出租 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决定以挂牌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此次招租 资产 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标的物
位置及概况
资产 类型
数量( 间 )
租赁
年限
(年)
招租底价 (元/年)
1、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商铺租赁
寿春镇南照壁巷 14、15、16号门面房,面积约127.44平方米。
商铺
3
2
15000
二 、竞租人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 、 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前携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到安徽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报名。
四、发包 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发包 截止时间: 20 25年12月23日15 时 00分。
(二)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三)发包地点:安徽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寿县新城区 互联网 +电商物流园北楼11楼会议室 )。
五、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为现状出租、无水电,请意向竞拍者到实地进行查勘,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
2、竞得人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须向出让方支付五年总成交价款的5%作为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
六 、 特殊要求: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若因国家法律政策或政府规划调整等情况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协议解除。出租方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并按当年未使用天数退回租赁费用,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索要其他经济补偿;若遇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资产无法使用,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偿。
七 、 该租赁项目最终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八 、 该资产经营权租赁项目具体条件详见合同租赁协议。
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