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宿马管委会保交房法律服务必选成交结果公告
- 2025-12-19
项目名称: 宿马管委会保交房法律服务必选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AHZY-20251215
招标公司: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标公司: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采购标的物: 保交房法律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一 、项目编号: AHZY-20251215
二、项目名称:宿马管委会保交房法律服务比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 419号人保(南京)金融大厦A座9、10楼
中标(成交)金额: 478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 宿马管委会保交房法律服务比选
服务范围: 本项目拟选取 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宿马管委会保交房的法律顾问,详见比选文件。
服务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
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案件结束。
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政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劳务大市场西楼207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邮件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宿马集团 8楼
联系方式:杨工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政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劳务大市场西楼 207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