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扬子集团有限公司扬子大道849号园区对外招租公告
- 2025-12-16
项目名称: 扬子大道849号园区对外招租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扬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扬子大道 849号园区对外招租公告
根据 《滁州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及中国扬子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租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 现对位于滁州市琅琊区扬子大道 849号园区的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租标的概况
产权 方 : 中国扬子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范围: 办公楼、临街门面房、标准厂房及配套场地
地理位置 : 琅琊区扬子大道 849号
标的物
标的物概况
总建筑面积
月租金
年租金
租期
(平方米)
(元/平方米)
(年 /元)
(年)
临街门面房
1层(整租)
850
23
234600
3
2层(整租)
850
9
91800
3
办公楼 ( 2层)
二层(可分租)
1850
10
222000
3
厂房
框架结构 (可分租)
31915
9
3446820
3
配套场地
可分租
667
3
24012
3
二、 承租条件与要求:
1. 资质要求: 承租人应是法人(含个体工商户)、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的自然人(承租人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2. 经营规范: 承租人所从事的经营规范必须符合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规划要求,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环保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禁止擅自转让、分租或改变用途;
3. 租赁政策 : 3年起租(期满可优先续约),先付款,后使用。
三、重大事项披露:
1.装修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垃圾清运等费用,须由承租人承担。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出租单位,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管理等理由要求出租方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2. 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租赁期内,因特殊情况,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 , 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 。 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 ,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转租标的物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 。
3. 具体房屋交付时间以出租方、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为准 ; 标的物以实际交付状况为准 。
4. 租金支付:先付款后使用, 3年租金不变,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开具发票。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按招租方要求支付第一 期 租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之后每 期 租金在上 期 租金到期的前 一 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招租方。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 安徽扬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指定账号,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5.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 一个月标准的租金 ,履约保证金在 承租人 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 承租 人责任后退还(不计息)。
6. 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按现状移交各标 承租 人,标的物产生的卫生费、水电气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担负。 承租 人在装修期间和承租期间内不得改变、损坏出租房屋的结构主体,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请有意向的竞价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招租流程与竞价规则
1. 报名方式( 2025年12月8日截止):
提交《租赁意向书》、企业资质文件至资产运营部(地址:滁州市中都大道 1598号4楼413室)
2. 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3.竞价机制:
◇采用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若仅有一个承租人报名承租, 中国扬子集团有限 公司按照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机制,确定承租价格和承租人;若经公开招租产生两个或以上报名者时,根据意向承租人的申请,公司对承租人的资信、实力、用途并按照价高优先原则进行综合评价,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最终承租人。
五、 咨询、看样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8 日 10 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 中国扬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联系。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
联系人:叶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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