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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矿产品专用线江口社区段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工程

  • 2025-12-12

项目名称: 贵池区矿产品专用线江口社区段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工程

招标公司: 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江口社区

中标公司: 安徽省泓海建筑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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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贵池区矿产品专用线江口社区段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工程

甲方(发包人): 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江口社区

乙方(承包人): 安徽省泓海建筑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25年 月 日

甲方: 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江口社区

乙方: 安徽省泓海建筑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 方就 “ 贵池区矿产品专用线江口社区段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工程 ”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 订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贵池区矿产品专用线江口社区段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工程

2、工程地点: 江口街道办事处江口社区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内容 : 采取安全与环保的方式,对协议范围内所有建筑垃圾全面清运到位。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按解释顺序排列)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及附件

3、投标文件及附件

4、贵池区征收小组相关文件

三、工程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对周边建筑物、管线进行安全评估并采取防护措施;

2. 每日施工结束后清理现场,设置警示标识,避免扬尘及噪音污染;

3. 清运 过程中发现文物、管线等特殊情况,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完成项目的协调工作,筹集资金,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完工验收和结算工作。

3、负责督促乙方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五、乙方责任

1、乙方要确保整个工程在签订合同后起 60 天内完工,若乙方未按时完工,每延误 1日处以500元罚金。

2、负责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或不文明施工行为,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3、 负责 清运 工程的质量控制,确保 清运 工作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行业标准 ,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关于不得拖欠民工工资的规定。如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投诉、上访等事件,一经查实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 、本工程临时施工用地、用水、用电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为 60天(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 ,自 202 5 年 月 日开始计算。

七、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本工程 综合单价为每平方米 9.5 元。按照 贵池区 房屋 征收 服务中心出具的 相关文件 或证明,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伍拾玖万伍仟元(¥ 595000.00 元) ,具体工程量按照 贵池区 房屋 征收 服务中心出具的 相关文件 结算。

2、付 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100%。

八、其他事宜

1、若乙方未按规定完成施工任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池州贵池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在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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