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龙山中学龙山中学食堂改造中标(成交)公告
- 2025-12-05
项目名称: 龙山中学食堂改造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2025ZHCG205
招标公司: 涡阳县龙山中学
中标公司: 安徽铭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食堂改造
项目地区:安徽 亳州
项目名称:龙山中学食堂改造
项目编号: 2025ZHCG205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 5年11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 5年12月5日15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铭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亳州市涡阳县星港城金座 1011室
成交金额: 大写伍万零贰佰伍拾柒元整( 50257.00元)
公告期限: 202 5年12月5 日至 202 5年12月8日
采购人:涡阳县龙山中学
地址 :亳州市涡阳县教育路与陵园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 150米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涡阳县龙山中学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