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港东流港区公用码头工程(水域部分)施工项目陆上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 2025-12-05
项目名称: 池州港东流港区公用码头工程(水域部分)施工项目陆上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长江航道局
采购标的物: 陆上工程劳务分包
项目地区:安徽 池州
池州港东流港区公用码头工程(水域部分)施工项目陆上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池州港东流港区公用码头工程(水域部分)施工项目陆上工程劳务分包,招标人为长江航道局,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流镇,工程主要建设4个5000吨级(水工结构均兼顾10000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2288万吨,码头使用岸线长度650米。施工内容主要包含码头平台、变配电所平台、汽车引桥、皮带机引桥、C2转运楼、C3转运楼、3#变配电所、疏浚工程、取水管道工程;既有码头的拆除;技改码头的建设和拆除。
项目地点:安徽省池州市
2.2 招标内容:本次“陆上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主要采购内容为项目施工期的2座汽车引桥、1座皮带机引桥、取水工程砼、C3#、C2#转运楼、3#变电所主体的劳务等。计划工期暂定500日历天,其中,2026年3月底完成皮带机引桥桥面系,具备设备安装条件;2027年4月底全部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安排,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详见池州港东流港区公用码头工程(水域部分)施工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包)内容
池州港东流港区公用码头工程(水域部分)施工项目陆上工程劳务分包
本次“陆上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主要采购内容为项目施工期的2座汽车引桥、1座皮带机引桥、取水工程砼、C3#、C2#转运楼、3#变电所主体的劳务等。计划工期暂定500日历天,其中,2026年3月底完成皮带机引桥桥面系,具备设备安装条件;2027年4月底全部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安排,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详见池州港东流港区公用码头工程(水域部分)施工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入库要求:投标人须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库内,若投标人不在合格供应商库内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TPBidder)办理供应商入库。
(2)资质要求:①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劳务分包相关营业范围;②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或资质备案证书);③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至今)须具有1个劳务分包等相关业绩(投标时须上传施工合同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施工合同等证明不能体现上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等,则投标时还须上传能够反映上述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人员要求:至少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专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信誉要求: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②投标人无以下情况:近1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3年内发生过较大事故,或其他不良安全生产记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工程类-施工-劳务分包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07日
4.2 领取地点:请到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提交标书支付凭证后下载招标文件;或以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收件邮箱swhtb@,报名资料以“**公司东流项目陆上工程劳务分包报名资料”命名),工作人员依据标书支付凭证,以邮件形式发送。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7日。
4.4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0元。
4.5 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阅江楼支行
账 号:476773717585
4.6 汇款说明: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备注栏中注明“东流项目陆上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工本费”,凭回执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4时30分。
5.2 递交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浦口区临滁路28号13层(联系人:吴工查看完整信息)。
2.投标人投标文件除送至投标现场外还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亦不予受理。
6.其他说明: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评审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航道局
招标联系人:于工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2:
电话:
邮箱:
代理机构: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
代理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地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