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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巷镇部分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EPC项目全过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12-04

项目名称: 沈巷镇部分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EPC项目全过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H070SZ25ZX0729

招标公司: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污水管网改造提升EPC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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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沈巷镇部分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 EPC项目全过程

项目编号

WH070SZ25ZX0729(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50601号)

标段名称

沈巷镇部分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 EPC项目全过程

标段编号

WH070SZ25ZX0729 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安康路与人民大道交叉路口

联系人及电话

戈玉砚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 7号1807室

联系人及电话

许丽丽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开标时间

202 5 年 12 月 3 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 %)

85

项目负责人

张述林

证书编号: 51007936、建[造]查看完整信息9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监理负责人

纪胜

证书编号: 51035092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造价负责人

银兴建

证书编号:建 [造]查看完整信息1

证书名称: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工期(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计结束 (施工工期约36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自贡市东部新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北流市清湾镇等南部 8个乡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贡市东部新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北流市清湾镇等南部 8个乡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1.天府国际艺术城项目一期—成都美术学院2023年12月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全过程工程咨询类);

2.自贡市东部新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12月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全过程工程咨询类);

3.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信用评价等级为AAA;

4.自贡市东部新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江姐故里红色教育基地等项目)2022-2023年度第二批国家优质工程奖 。

第 二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投标报价( %)

92.5

项目负责人

郑长龙

证书编号: 00597727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监理负责人

郑长龙

证书编号: 00597727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造价负责人

颜艳

证书编号:建 [造]查看完整信息6

证书名称: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工期(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计结束 (施工工期约36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第 三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 %)

95.8

项目负责人

赵国强

证书编号: 37017735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监理负责人

赵国强

证书编号: 37017735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造价负责人

周景申

证书编号:建 [造]查看完整信息4

证书名称: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工期(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计结束 (施工工期约36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基准价:91.83%;

2.样本值单位: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示

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 〔 2018〕11号 )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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