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巷镇部分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EPC项目全过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12-04
项目名称: 沈巷镇部分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EPC项目全过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H070SZ25ZX0729
招标公司: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污水管网改造提升EPC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项目名称
沈巷镇部分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 EPC项目全过程
项目编号
WH070SZ25ZX0729(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50601号)
标段名称
沈巷镇部分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 EPC项目全过程
标段编号
WH070SZ25ZX0729 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安康路与人民大道交叉路口
联系人及电话
戈玉砚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 7号1807室
联系人及电话
许丽丽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开标时间
202 5 年 12 月 3 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 %)
85
项目负责人
张述林
证书编号: 51007936、建[造]查看完整信息9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监理负责人
纪胜
证书编号: 51035092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造价负责人
银兴建
证书编号:建 [造]查看完整信息1
证书名称: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工期(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计结束 (施工工期约36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自贡市东部新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北流市清湾镇等南部 8个乡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贡市东部新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北流市清湾镇等南部 8个乡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1.天府国际艺术城项目一期—成都美术学院2023年12月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全过程工程咨询类);
2.自贡市东部新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12月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全过程工程咨询类);
3.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信用评价等级为AAA;
4.自贡市东部新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江姐故里红色教育基地等项目)2022-2023年度第二批国家优质工程奖 。
第 二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投标报价( %)
92.5
项目负责人
郑长龙
证书编号: 00597727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监理负责人
郑长龙
证书编号: 00597727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造价负责人
颜艳
证书编号:建 [造]查看完整信息6
证书名称: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工期(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计结束 (施工工期约36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无
第 三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 %)
95.8
项目负责人
赵国强
证书编号: 37017735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监理负责人
赵国强
证书编号: 37017735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造价负责人
周景申
证书编号:建 [造]查看完整信息4
证书名称: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工期(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计结束 (施工工期约36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基准价:91.83%;
2.样本值单位: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示
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 〔 2018〕11号 )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