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鸠江区法院彩色打印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 2025-11-26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鸠江区法院彩色打印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HZJ-202515001270
招标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鸠江区法院彩色打印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 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鸠江区法院彩色打印机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鸠江区法院彩色打印机租赁项目
2、 项目编号: AHZJ-202515001270
3、 采购内容: 高速彩色复 合 机 1台,租赁期3年 。
4、 标包划分:无
5、 最高限价: 彩色 0.254元/页、黑白0.076元/页。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 13%增值税专用发票)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要求的服务。
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 “ 信用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6) 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时未与他人围标串标,如存在围标串标,自愿接受取消安徽邮政所有招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等所有处罚。
7) 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招标人审核)。
8) 投标人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1 月 26 日 09:00 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 17:00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须装订成册),至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 2号办公楼301室(中江大道和仁和路交口) 获取招标文件。也可将以上材料扫描(须提供授权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确认,经审核通过后将以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每份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具体事宜请与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联系。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该账户同为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
账 号: 34查看完整信息070757
投标人需将购买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确认后获取发票;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 年 12 月 17 日 14 : 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17 日 14 : 0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 2号办公楼303开标室(中江大道和仁和路交口) 。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ml1/folder/181312/8171-1.ht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安徽招标咨询网( / )发布。
11、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 2号办公楼301室
邮 编: 241000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304368787@ qq.com
12、 其它
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