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白山-石头-庐城1号地块)(石头镇片区)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2025-11-26
项目名称: 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白山-石头-庐城1号地块)(石头镇片区)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庐江县乡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安徽鑫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监理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一、 项目名称 : 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白山 -石头-庐城1号地块)(石头镇片区)监理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鑫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笔架山街道南二环路 3818号天鹅湖万达广场2号写字楼1701室
中标(成交) 金额 :人民币 叁万捌仟捌佰元整( 38800.0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评委:何流、刘正平、陈传龙
监督员:徐霞友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300号;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9楼、12楼 ,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中标 (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白山 -石头-庐城1号地块)(石头镇片区)监理 中标通知书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 采购人处 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石头镇人民政府;庐江县乡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300号;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9楼、12楼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