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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杨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和美乡村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2025-11-25

项目名称: 灵璧县杨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和美乡村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 EP-LBGC2025068

招标公司: 灵璧县美磬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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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杨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和美乡村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25-10-30 18:40 信息来源: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灵璧县杨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和美乡村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EP-LBGC2025068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璧县杨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和美乡村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名称)已由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灵璧县杨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备案表( 2503-341323-04-01-690542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璧县美磬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灵璧县美磬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灵璧县 。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杨疃村、邱庙村、七井村和朱岗村,项目总投资约 10960.37 万元,主要包括对各村内道路、绿化、沟塘清淤等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并对杨疃镇镇域坑塘沟渠清淤治理、道路改造、排水渠建设,投资额约 9008.37 万元。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主要针对邱庙村等三个村庄显要位置等外立面进行改造修缮等,投资额约 1952 万元。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

2.3 计划工期: 109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报审、施工图设计及协助招标人报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7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①和②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满足①和②

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 1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投标人须承诺:“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 2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投标人须承诺:“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 3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桥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4 )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 可以 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 不可以 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4 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有使用违规挂证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3.5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szfront/ )网上下载。

4.3.1 用 ca 锁登录如下地址 /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 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 CA 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注: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等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 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 2019 〕 13 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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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钟灵大道

7. 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Login 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Login 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璧县美磬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平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沈延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 号

联系人:王坦、任雪松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灵璧县钟灵大道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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