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预先采购项目(河南片区)(2025-JQ05-F1793)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 2025-11-25
项目名称: 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预先采购项目(河南片区)(2025-JQ05-F1793)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2025-JQ05-F1793
中标公司: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我部对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预先采购项目(河南片区)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预先采购项目(河南片区)
二、项目编号:2025-JQ05-F1793
三、公示时限: 2025年11月25日 — 2025年11月27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1名: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2名: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第3名: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4名: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5名: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第6名: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7名: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第8名: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第9名: 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10名: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第11名: 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第12名: 上海华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第13名: 河南建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14名: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第15名: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第16名: 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17名: 河南德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18名: 河南省华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19名: 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20名: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第21名: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22名: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23名: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24名: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第25名: 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26名: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27名: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28名: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29名: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30名: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31名: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32名: 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33名: 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34名: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第35名: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36名: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37名: 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38名: 北京恒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39名: 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40名: 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41名: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42名: 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43名: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44名: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45名: 河南广电招标有限公司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名称: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下浮:85.00% ;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22层2201-2211号。
名称: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下浮:55.00%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37幢3层301、302、303、304。
名称: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下浮:60.00% ;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甲56号。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下浮:60.00% ;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名称: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下浮:80.00% ;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中心B3栋18楼1801室。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河南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助理
办公电话: 02284653186(工作日8:00-11:30,15:00-17:30)
移动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若电话未接通,请将项目名称和编号以及有关情况短信发送防止有遗漏)
传真: 无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八、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 潘助理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漏接) 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17:30)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 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zhiyi53097@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结果质疑+项目编号+质疑供应商名称)”;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收件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7号门丰巢快递柜。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干事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