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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第五小学石弓山路校区运动场改造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 2025-11-24

项目名称: 涡阳县第五小学石弓山路校区运动场改造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2025ZHCG199

招标公司: 涡阳县第五小学石弓山路校区

中标公司: 安徽玄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运动场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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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涡阳县第五小学石弓山路校区运动场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2025ZHCG199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 5年11月17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 5年11月24日9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玄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 2.5产业园4楼

成交金额:大写叁拾陆万伍仟捌佰元整(小写365800.00元)

公告期限: 202 5年11月24 日至 202 5年11月25日

采购人:涡阳县第五小学石弓山路校区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天静宫路与石弓山路交叉口

联系人:袁主任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陈 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涡阳县第五小学石弓山路校区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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