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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自然资公告〔2025〕22号

  • 2025-11-22

项目名称: 临自然资公告〔2025〕22号

项目编号: 临自然资公告〔2025〕22号

招标公司: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标的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项目地区:安徽 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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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自然资公告〔2025〕22号

发布时间:2025-11-21 信息来源: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安 徽省临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自然资公告〔 20 2 5 〕 22 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四 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见下表):

序号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方式

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价增幅

( 万元 /亩 )

1

LQ[2025]-39号

G345北侧、站前西路东侧

1540.45平方米(约2.31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

挂牌

341221101226GB00017

不大于 0.5

不大于 55%

不小于 10%

商业用地 40年

70万元/亩(起始总价161.7万元)

80

2

2

LQ[2025]-41号

幸福路北侧、陈集路东侧

10011.37平方米(约15亩)

商业用地

挂牌

341221005999GB00002

不小于 1.0、不大于1.5

不大于 45%

不小于 5%

商业用地 40年

70万元/亩(起始总价1050万元)

525

2

3

LQ[2025]-42号

迎宾大道南侧、陈集路东侧

25822.78平方米(约38.73亩)

商业用地

挂牌

341221002007GB00147

不小于 1.0、不大于2.5

不大于 45%

不小于 5%

商业用地 40年

70万元/亩(起始总价2711.1万元)

1356

2

4

LQ[2025]-45号

如意公园北侧、二中排涝站西侧、北堤南侧

48774.97平方米(约73.1625亩)

商业用地

挂牌

341221001004GB00033

不大于 2.0

不大于 65%

不小于 5%

商业用地 40年

63万元/亩(起始总价4609.2375万元)

1383

2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2025]- 39 号宗地资格要求:

1. 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竞买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竞买人报名时须同时购买该宗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总计503788元。在报名时须连同土地竞买保证金分别转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人报名时须持土地竞买保证金进账单和购买地面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转账凭据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3.依据《 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 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 竞买人 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 5年以来在阜阳市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4.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 6 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 12 个月内 整体 竣工 。

5.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 。

6.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7.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 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

8. 出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30日内会同 杨桥镇政府 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 ( 道路、水、电、气等 ) 均以现状为准。

9.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 “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LQ[2025]-41号 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 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 5年以来在阜阳市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

3.建设工期24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整体竣工 。

4.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 。

5.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6.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

7.出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会同邢塘街道办事处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LQ[2025]-42号 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 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 5年以来在阜阳市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

3.建设工期24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整体竣工 。

4.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 。

5.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6.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

7.出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会同邢塘街道办事处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LQ[2025]-45 号宗地资格要求:

1. 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竞买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竞买人须自持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0%,自持8年,自持时间从竣工备案之日起算,8年内不得销售。地块范围内涉及的如意巷由竞得人根据建设内容调整建设,按照相关标准接通市政道路及附属管网(此条款由县住建局负责监管)。

3.依 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 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 5年以来在阜阳市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4.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 36 个月内 整体 竣工 。

5.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 。

6.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7.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首期土地出让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从第31天起参照第二期付款的利息同时计息。

8.出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会同城关街道办事处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9.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 “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10.竞得人须对本宗地上所建房屋做好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方案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

三、 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 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 LQ[2025]- 39 号、 LQ[2025]- 41 号、 LQ[2025]- 42 号、 LQ[2025]- 45 号 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 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11月21日 8时至 202 5 年 12 月 18 日 16时前,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一式两份)。

2.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12 月 18 日 16时前。

3.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4. 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 202 5 年 12月12日 8时至 202 5 年 12 月 22 日 16时止。 202 5 年 12 月 22 日 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 朱宇恒 电话: 0558- 3966355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 王园园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支行账号: 3400查看完整信息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 5 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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