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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公花园12幢商业105室(12-05室)

  • 2025-11-21

项目名称: 晏公花园12幢商业105室(12-05室)

项目编号: N0122FCZZ252299

招标公司: 无为市海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报废资产转让车位招租办公桌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免费查看原文

无为市无城镇米市街、晏公花园及东方家园等 6处房产 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 表明 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 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楼层 /总楼层

建筑面积 (㎡)

用途

结构

标的状态

装修期限

租赁期限

租金评估价(元)

租金底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自由竞价时间

增价幅度(元)

N0122FCZZ252294

米市街天龙开发公司 A区1#楼第三层办公用房

3/6

112.14

办公

钢混

原租赁期限至

20天

5年

30,500

30,500

5,000

1,600

2025年11月10日09:00至2025年11月21日09:00

500

N0122FCZZ252295

无城镇政府广场综合楼 B2幢第一层4号商业房

1/3

57.88

商业

钢混

原租赁期限至

20天

5年

173,500

173,500

2 0,000

8,700

2025年11月10日09:10至2025年11月21日09:10

2,000

N0122FCZZ25229 6

晏公花园 12幢商业105室(12-05室)

1-2/11

273.18

商业

钢混

原租赁期限至

40天

5年

246,000

246,000

3 0,000

12,300

2025年11月10日09:20至2025年11月21日09:20

2,000

N0122FCZZ25229 7

晏公花园 2号商业房及物业用房7-8号门面房、13幢101室(13-04-05室)

1-2/11

504.69

商业

钢混

原租赁期限至

40天

5年

484,500

484,500

50,000

24,300

2025年11月10日09:30至2025年11月21日09:30

5,000

N0122FCZZ25229 8

东方家园 B区34幢北边自西向东1-2号门面房及第二层房产

1-2/3

144

商业

钢混

闲置

20天

3年

69,900

69,900

10,000

5,900

2025年11月10日09:40至2025年11月21日09:40

500

N0122FCZZ25229 9

人民广场北侧市政商住楼 C幢1#门面房

1/6

69.24

商业

混合

闲置

20天

5年

66,500

66,500

10,000

3,400

2025年11月10日09:50至2025年11月21日09:50

500

(二)租赁期限及装修期限:

1、租赁期限: 具体期限详见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1 ) 标的编号 “ N0122FCZZ252294-N0122FCZZ252297 ” ,如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原租赁期限截止日后顺延对应的装修期限的次日算起;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实际移交日起顺延对应的装修期限的次日算起,具体移交日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最迟 不超过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 3个月内。

( 2 ) 标的编号 “ N0122FCZZ252298-N0122FCZZ252299 ” ,租赁期限自实际移交日起顺延对应的装修期限后的次日算起。

2、装修期限: 具体期限详见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装修期不计租金,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经营业态:

意向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 房屋用途 ,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四)特别提示:

1、 标的编号 “ N0122FCZZ252294-N0122FCZZ252295 ” 的 出租标的 未办理 不动产权证 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等 。其余 出租标的 均 已办理 不动产权证 ,证载权利人为 无为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出租事宜出租方已取得全权办理对外出租的权利 。

2、 标的编号 “ N0122FCZZ252296-N0122FCZZ252297 ” 的 出租标的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油烟、噪音污染等引起信访、投诉事件,承租方须按出租方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 如按期整改不到位或发生 3次信访、投诉等事件 ,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 标的编号 “ N0122FCZZ252299 ” 的 出租标的门口的排烟管道由二楼安装,成功出租后,出租方按现状移交出租标的, 因排烟管道引发的矛盾与纠纷、经营干扰及损失等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及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 标的编号 “N0122FCZZ252294-N0122FCZZ252297”的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最迟不超过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由出租方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 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承租方须待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完毕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承租方。

5、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应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书面证明,并按照有关法律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1)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 2) 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 ,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6 、 在租赁期 限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网络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 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出租方

无为市海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 获得 了 相应的 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无为市海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评估机构: 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3、评估基准日:202 5 年 10 月 30 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皖建英房估字〔2025〕第1311号)。

5、评估对象: 无为市无城镇米市街、晏公花园及东方家园等 6处房产 。

6、评估结果: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7、评估备案机构:无为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 截止日提前 3个月付清 ,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本公告中出租标的对应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 2 )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消防、权证、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 标的编号 “N0122FCZZ25229 4 -N0122FCZZ25229 5 ” 的出租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等 ”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 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 标的编号 “N0122FCZZ25229 6 -N0122FCZZ25229 7 ” 的出租标的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油烟、噪音污染等引起信访、投诉事件,承租方须按出租方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如按期整改不到位或发生 3次信访、投诉等事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 5 )意向竞租方承诺:对 “ 标的编号 “N0122FCZZ25229 9 ” 的出租标的门口的排烟管道由二楼安装,成功出租后,出租方按现状移交出租标的,因排烟管道引发的矛盾与纠纷、经营干扰及损失等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及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 6 )意向竞租方承诺: 标的编号 “ N0122FCZZ252294-N0122FCZZ252297 ” 的 出租标的 ,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后 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 7 )意向竞租方承诺: 标的编号 “ N0122FCZZ252298-N0122FCZZ252299 ” 的 出租标的 ,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 8 )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 9 )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10 )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室内外装修后,须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 11 )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不得无证照经营;如出租标的用于教育培训,须自行办理相关抗震等级安全检测报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 12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房屋设计用途使用出租标的,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 用途 ,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 13 ) 意向竞租方承诺: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是出租标的的实际管理人,对在出租标的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高空抛物、意外摔伤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 14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及时采取加固或者修缮治理等排险解危措施,所需治理费用由出租方承担;需要撤离的,承租方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撤离,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15 )意向竞租方承诺: 自行查勘了出租标的水、电、气等情况,如需开户,自行办理水、电、气等开户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1 6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 1 7 )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 /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1 8 )意向竞租方承诺:《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在 10个工作日内腾空出租标的,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 1 9 )意向竞租方承诺: 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 20 )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 202 5 年 11 月 7 日至 202 5 年 11 月 20 日。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 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 20 )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 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0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 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 :详见 “出租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竞租方通过 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竞租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竞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 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竞租方账号的 ‘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查看完整信息)。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方自行承担。

4、交易保证金处理:

(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竞租方进行追偿。

a.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 的;

e.意向竞租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竞租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承租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 《房屋租赁合同》 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出租底价视为出租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 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为分公司(无为市长江路和景苑 S4幢(长江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向北50米))。

( 六 )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如有疑问请致电(季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咨询。

2、承租方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 1)竞租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承租方公章。

②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承租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租事宜的)。

( 七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 八 )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九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 e交易平台( )的 《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 《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 《 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十 )交易时间

竞价方式:加价 。

增价幅度:详见 “出租标的简况” 。

自由竞价时间:详见 “出租标的简况” 。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

(十 一 )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 、履约保证金 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 账户 ,交易双方足额支 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 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 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为分公司

联 系 人:季经理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无为市长江路和景苑 S4幢(长江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向北50米)

无为市无城镇米市街、晏公花园及东方家园等 6处房产 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 )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0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02-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

无为市海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 5 年 11 月 7 日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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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7,111,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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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34,83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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