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洪新河施工过水对沱湖水质总磷的影响论证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
- 2025-11-20
项目名称: 怀洪新河施工过水对沱湖水质总磷的影响论证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GN2025-Z15-035
招标公司: 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水质总磷的影响论证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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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洪新河施工过水对沱湖水质总磷的影响论证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2025-11-20 17:45】 【阅读次数: 】 【信息来源: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 【字号: 大 中 小 】 【 我要打印 】
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 怀洪新河施工过水对沱湖水质总磷的影响论证项目(项目编号: GN2025-Z15-035) 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2025年11月20日15时00分,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评审,现将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 、 评审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预成交人):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报价:96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报价:980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978000元;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
二、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兴潼路 20号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科技创新产业园东区办公楼 6楼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四、本公示 在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