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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常州南路619号东方玖著47幢商业用房招租项目(第二次)交易公告

  • 2025-11-20

项目名称: 滁州市常州南路619号东方玖著47幢商业用房招租项目(第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czsjcq202511-049

招标公司: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商业用房招租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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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常州南路 619号东方玖著47幢商业用房招租项目(第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czsjcq202511-049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 202 5 年 12 月 01 日 10时至 202 5 年 12 月 02 日 10时 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 /TPBidder_CZ/memberLogin)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 202 5 年 12 月 01 日 10时至202 5 年 12 月 02 日 10时 (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买人 -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 竞价标的物:

滁州市常州南路 619号东方玖著47幢商业用房招租项目(第二次) ,本次招租共有 2个标的物,标的物建筑面积约1276.22平方米,位于滁州市常州南路619号东方玖著47幢商业房地产115、208、210、211、212、213、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租赁期为5年。 竞价人如有意向,具体概况请竞价人自行踏勘现场。

一标段:滁州常州南路 619号东方玖著47幢115室,建筑面积约65.47平方米;

二标段: 滁州常州南路 619号东方玖著47幢208、210、211、212、213、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室 ,共 14间,建筑面积约1210.75平方米;

二、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烧烤类生意、禁止经营易燃易爆、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禁止经营卡拉OK、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机械修理及货物运输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须服从市容局的相关规定,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竞得人在承租后须配合招租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按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门面房租赁合同的,招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管理单位交回之日起算),经管理单位审核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的,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4、 租赁期限: 5年,先付款后使用,合同一次性签订, 租期内租金不变 , 5年 租金一次性缴纳至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荇塘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账户 ,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竞得人还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 20%,履约保证金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招租人按承租人提供的原招租人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人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承租人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招租人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招租人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5、其他相关要求:承租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开户和户名变更的手续并承担开户费用。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办事处、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荇塘社区居民委员会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在合同签订前,须将5年物业管理费一次性缴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荇塘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账户,由社区代为收缴。 )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消防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协助。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 、 租赁期限: 5年, 交房之日 具 体以 书面约定为准,请各竞租人悉知。

7、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三、 租金起租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一标段: 滁州常州南路 619号东方玖著47幢115室,建筑面积约65.47平方米 , 竞价起始价: 19644.00元/年 ,竞价保证金: 30000.00元,加价幅度:200元/年或其整倍数。

二标段: 滁州常州南路 619号东方玖著47幢208、210、211、212、213、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室,共14间,建筑面积约1210.75平方米 , 竞价起始价: 167136.00元/年 ,竞价保证金: 30000.00元,加价幅度:200元/年或其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 1)保证金须在 202 5 年 12 月 01 日 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 2)本标的物竞价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 3) 拍租成交后, 5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时间内缴纳至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荇塘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滁州市常州南路619号东方玖著47幢商业用房招租项目(第二次)*标段。

一标段: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442查看完整信息

二标段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442查看完整信息

注意: 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 金 (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 20%),竞价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五、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

2、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交易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招租方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须知、交易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3、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根据《滁州市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机制》(滁行执字(2024)2号)相关的内容,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经营卡拉OK、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机械修理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

备注 :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 5 年 11 月 30 日 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人联系。

七、竞价方式:

竞租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 202 5 年 12 月 01 日 10时至202 5 年 12 月 02 日 10时 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租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 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办事处 和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荇塘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交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合格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办事处、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办事处荇塘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时须提供物业管理费交纳凭证),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租人、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办事处、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办事处荇塘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各竞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8.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9.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竞得人支付给代理公司。

10.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九、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 杨晨 电话: 15 720508927

招租单位:童泽树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租单位: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办事处

代理公司: 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 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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