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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淮新河治理工程(亳州段)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 2025-11-19

项目名称: 茨淮新河治理工程(亳州段)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BZSJ2025CG632号

招标公司: 亳州市水利局

中标公司: 安徽亿帆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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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编号:

BZSJ2025CG632号

二、项目名称:

茨淮新河治理工程(亳州段)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亿帆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 2595号大学科技园城市之门东楼1416室

成交金额: 人民币 捌万伍仟元整 ( 85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茨淮新河治理工程(亳州段)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 茨淮新河治理工程(亳州段)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核算施工图工程量,审核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工程变更价款、工程签证、合同索赔、违约金及材料调差,审核完工结算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服务要求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

服务时间: 900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杜浩宇、朱桂祥、 申杰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下列服务招标标准的 90%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查看完整信息

0.25%

0.1%

0.2%

1查看完整信息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二)收费金额: 1147 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未进行最终报价情况。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1 1 月 3 日

3.开标日期:2025年11月1 8 日

4.资格能力条件: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 证书 编 号: 建 [造]查看完整信息9

5.业绩: ( 1)天长市2023-2025年釜山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跟踪审计,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2月1日;(2)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休宁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 目,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5月16日。

6.信誉(荣誉获奖): (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书号 : 56025Q00265ROS , 有效期至 202 8 年 8 月 26 日;(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书号: 56025E00200 R0S, 有效期至 202 8 年 8 月 26 日;(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书号: 56025S00202 R0S , 有效期至 202 8 年 8 月 26 日 。

7.项目负责人:姚林海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未进行最终报价情况: / 。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至 2025年1 2 月 1 日止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五) 成交 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 成交 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水利局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1158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 2588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最终报价、评标价、评审得分与排序 、 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5年11月19日

磋商文件.pdf

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 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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