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女子看守所固定资产清查管理服务项目
- 2025-10-18
项目名称: 亳州市女子看守所固定资产清查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司: 亳州市女子看守所
采购标的物: 固定资产清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亳州
项目编号: 51
一、项目名称
亳州市女子看守所固定资产清查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亳州市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亳公警保〔 2025〕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经研究,现决定对我所国有资产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通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摸清我所国有资产家底、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掌握我所低效运转资产、闲置国有资产和待盘活资产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基础数据,为政府公物仓奠定基础,全面真实向局党委、市政府反映本单位资产状况,针对资产清查具体情况,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处置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项盘活,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多举措实现财政创收。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管理服务工作清查的基准日期为 2025年10月31日之前,清查范围为亳州市女子看守所的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实物盘点、卡片数据核对、业务数据修改、处置业务执行、资产年报检查等工作,不仅负责盘点结果输出,还必须将清查报告所含盘亏、盘盈、处置、执行、报表检查工作在《安徽省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简称资产系统)中落实。
1.全面摸清家底
( 1)对亳州市女子看守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亳州市女子看守所的固定资产状况,为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提供重要决策依据、奠定重要基础。
( 2)此次固定资产清查摸底工作需通过账务和实物的有机结合,将固定资产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实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
( 3)在固定资产清查摸底工作过程中需对资产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取得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全面详细核实,并形成过程存档文件。
( 4)清查基准日:以2025年10月31日为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2.强化核实处置
对亳州市女子看守所固定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全面核实认定,确保损益数据合法、有效,认真复核,严格把关,保证资产核实结果真实、准确,确保资产处置规范、合理。
3.数据治理
通过资产清查核实,按照《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夯实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库数据,根据清查结果和系统功能,对固定资产卡片进行变动、拆分,将固定资产卡片更新成最新管理部门、管理人、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以及补全品牌、规格型号等信息。做好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历史数据治理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确保 “一卡一物”,为实现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4.资产条码管理
根据最终清查核实及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完善结果,通过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定制作条码标签样式,完成固定资产条码生成、打印、粘贴工作,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 “一物一码”管理。
5.出具清查报告和完善管理制度
( 1)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并就闲置、低效资产提出资产盘活意见,将清查中发现的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以及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进行登记。
( 2)依据本次资产清查核实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
6.项目实施要求
( 1)供应商必须熟练掌握采购人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且要对亳州市女子看守所提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业务操作及问题现场解答服务。
( 2)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合理的项目组织和人员配置方案。
( 3)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质量管理方案,包括:进度控制、质量保证、范围控制等。
( 4)为了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将风险降到最低,成交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出风险分析,并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给予应对措施。
( 5)为了保证后期工作正常运转,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配置的所有设备、完成的成果数据必须与预算单位后期的应用系统相兼容、相一致。
7.培训要求
( 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培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培训PPT、用户操作手册等。
2)成交供应商需对亳州市财政局提供财政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调整、补录、完善的操作培训,培训地点由采购方指定,培训不限次数、不限人数,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以是集中培训,也可以是分散的。
(二)服务要求:
( 1)要求成交供应商委派不少于2人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并辅助完成全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整理出固定资产在用表、盘盈表、盘亏表、处置表,掌握全部固定资产情况,摸清资产家底,发现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与《安徽省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简称资产系统)内的固定资产数据进行核对,确保固定资产账实一致,并更新资产系统数据确保完整、准确;盘盈资产信息录入到资产系统中去;盘亏资产和待处置资产在资产系统内进行处置业务;以及盘点中发现需要更新的品牌、型号、部门、人员等信息,也要在资产系统内完成,确保固定资产清查结果能落实到资产系统中。
(3)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提供解决的合理化建议,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和惯例,得到单位修改和同意后,负责后续实施,将清查结果数据在《安徽省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内完成卡片管理、处置业务调整。
(4)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需要中标单位提供清查工作过程底稿、清查工作报告、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其中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需要有资质的单位出具,且清查工作报告和审计鉴定报告要形成完整工作和监督链条,可以由中标单位自己出具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费用包含在报价内,不得另行追加。
(5)固定资产清查结束后,需要延续服务《安徽省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到当年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年度统计报表工作上报结束,保证当年固定资产月报、固定资产年报工作中有涉及此次清查工作的问题,并协助单位完成固定资产年报填报工作。
(6)对于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指导和培训资产管理员,为下一步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夯实基础,确保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走上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
( 7)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安工作有关保密制度,接受我局相关审查,并签订保密协议。
( 8)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其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交通、意外等事故或造成采购人设备、资产损坏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采购预算 :
本项目预算资金: 2.8万元。
五、项目完成时限:
合同签订后 4个月内完成。
六、付款方式: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七、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资质要求:被市公安局及市招标中心列为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10 月 24日17时30分止。报价期间报价人必需勘查现场和答疑,并与联系人联系。
2、报价方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报价含所需各项费用,漏报视为自动让利,请潜在报价人自行核算服务开支,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邮寄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卫警官(收),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九、供应商的确定
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指报价文件满足询价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评审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为第一成交供应商,得分次高的为第二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在30日历日不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按照评分从高至低顺延至下一报价人,不满足采购内容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并列入黑名单。
2.报价截止后3日内,由亳州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询价小组根据项目评审结果评定,具体评审方法见附件。
十、项目联系人:
十一、采购文件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亳州市公安局所有。
附件: 1.评审、计分办法及要求
2.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