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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故黄流域生态湿地保护与利用项目(EPC)

  • 2025-10-17

项目名称: 砀山县故黄流域生态湿地保护与利用项目(EPC)

项目编号: EP-DSGC2025057

招标公司: 安徽省砀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生态环境提升工程生态廊道工程EPC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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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故黄流域生态湿地保护与利用项目 (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P-DSGC20250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砀山县故黄流域生态湿地保护与利用项目 (EPC) (项目名称)已由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砀发改备案 (202 5 ) 20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徽省砀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安徽省砀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含工程勘察、测量、设计、河流水沟疏浚、沿岸生态护坡、区域路网设施提升改造、周边黑臭水沟综合治理、周边灌溉沟渠整治、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内容。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砀山县黄河故道流域岳庄坝湿地保护与利用 工程、 蟠龙湖湿地保护与利用 工程 、知青梨园文化体验区 建设工程、文化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及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工程等内容。

2.3本次项目估算工程投资 70000.00 万 元,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规模和进度由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为准。

2.4招标范围: 砀山县故黄流域生态湿地保护与利用项目 (EPC) 的 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含并不限于初步设计、地勘、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工程总 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和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5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690 日历天

①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起始日期(图纸审查时间不在设计工期内)

②建设工期: 600 日历天(不含设计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100%(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投标费率为100%);勘察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60%计取,勘察设计费放在工程建设其他费内,随施工同比例下浮,不进行单独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 1)设计资质(须满足①或同时满足②③资格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以联合体方式承接,承接设计工作的成员须满足。

(2) 施工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以联合体方式承接,承接水利工程施工的成员须满足)。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以联合体方式承接,承接市政工程施工的成员须满足)。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以联合体方式承接,承接施工工作的成员须满足),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如新领 /换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的资质,可提供符合要求的新证书。

3.2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②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为本企业人员且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注: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及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5 家;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

(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 4)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人名称均填写牵头人名称即可。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之间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szfront/)网上下载。

4.3 用 ca锁登录如下地址/SZTPBidder/login2.aspx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4.4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0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宿州市) 、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 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 (2019) 13 号等文件规定。投诉受理部门: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政策法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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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9 . 联系人(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徽省砀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铭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砀山县砀城镇旭日路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银河绿苑北区 49#102室

联 系 人 : 陈经理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砀山县砀城镇新政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5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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