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研究成交公告
- 2025-07-14
项目名称: 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研究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CG202507002
招标公司: 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
中标公司: 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采购标的物: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研究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研究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CG202507002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研究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 7 号富邻广场二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万贰仟陆佰元整 ( ¥ 402600 元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研究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委员会名单: 徐经荣、纪荣荣、杨继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见磋商文件,金额: 302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 185 号,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 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 )被质疑人名称;
(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桐江路 17 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 185 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中标公示其他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