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检测项目
- 2025-07-03
项目名称: 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AHJD-2025-040
招标公司: 濉溪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中标公司: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治理工程检测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淮北
一、 项目编号 : AHJD-2025-040
二、项目名称 : 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检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曙光路 1号
成交金额: 12000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卜国立 盛晨晨 郭拥军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濉溪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提出投诉,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濉溪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33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南黎路海容广场 817 号
联系方式: 0561- 750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 晓慧
电 话: 0561- 7507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