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医院岳家湖院区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交易公告
- 2025-07-01
项目名称: 阜阳市人民医院岳家湖院区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FY2025CQ0185
招标公司: 阜阳市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阜阳
阜阳市人民医院岳家湖院区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 交易 公告
本招标项目 阜阳市人民医院岳家湖院区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 已经批准,招标人为 阜阳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阜阳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选择受托管理人。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FY2025CQ0185
1.2、项目名称: 阜阳市人民医院岳家湖院区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
1.3、项目单位: 阜阳市人民医院
1.4、资金来源:获得项目经营权的 中标人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 100%
1.5、项目概况和标包划分:本项目采取整体委托 中标人 式, 食堂经营范围为 阜阳市人民医院岳家湖院区 职工与患者提供日常就餐服务 。 岳家湖院区设计床位数 625张(开放434张),职工357人。食堂包含营养餐厅、职工食堂和特色档口4处,其中营养餐厅面积约437㎡,职工餐厅约191㎡。 中标人 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权利和义务。 中标人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监督 。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6、经营期限: 3年,实行“1+1+1”模式,一年一考核,上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合同自行 终止 ,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合同一年一签,经甲方考核汇总合格后且经营价格、合同等相关要素不变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如遇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 解除 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撤场通知后 15 日内完成撤场并恢复原状,逾期视为放弃场内物品的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置,因此产生的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1.7、中标人 每年向院方缴纳医院管理费 , 管理费 不得低于 营业额的 6% (自主经营的特色小吃档口不计入中标人的营业额)(具体以中标人最终报价为准)。
1. 8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并接受监 管部门及招标人监督和考核。
二、 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 中标人:
(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 投标人 ,于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四、 响应文件 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1 开标室(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
4.2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响应文件 ,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阳市人民医院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 501号
联系人: 王主任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阜阳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 666号市民中心四楼西北角
联 系 人: 陈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