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佛镇沱浍河航道整治工程房屋拆除工程遴选补充公告
- 2025-07-01
项目名称: 铁佛镇沱浍河航道整治工程房屋拆除工程遴选补充公告
招标公司: 濉溪县铁佛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区:安徽 淮北
为推进 铁佛 镇 沱浍河航道整治工程征收工作 ,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现对 沱浍河航道整治工程 区域房屋拆除工程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服务 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铁 佛 镇 沱浍河航道整治工程房 屋拆除工程
2.拆除范围: 岳集 村、 茂铺 村、 朱庙 村、 古城村 , 涉及拆除房屋 约 80 处 ,总建筑面积约 63800 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根据 安徽智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 砖木 2066.12平方米,2066元;砖混14869.59平方米,29739元;简易房屋229.17平方米,458元,残值共计32263元。
3.工作内容 及要求 :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需符合环保及安全要求)。施工单位在进场拆除施工作业前需向委托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详尽的拆除方案、安全方案、应急预案,环保方案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作业时如需进行封路,需提前告知委托人,由委托人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拆除。 施工方 应 自行现场踏勘 拆迁范围 ,就 拆迁范围 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报名的意向 施工单位 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位置、范围、数量、质量、瑕疵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工期要求: 工期 1年(以实际征迁安置进度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按规定时间 内完成全部拆除工作。
5.自签订合同后 后产生的费用(包括税费)、安全事故、装卸、拆除、搬运、物品运损等事宜,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遴选对象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没有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及材料提交
1.报名时间: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 日
2.报名地点: 铁 佛 镇人民政府
3.参加本次遴选的 服务单位 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日期 、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等,每页加盖公章)
( 1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4 )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 5 )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 6 )企业没有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截图。
( 7)施工单位在拆除施工前的 拆除方案、安全方案、应急预案,环保方案 等
四、遴选方式
1.由 铁佛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择优 确定中选单位。
2.遴选结果将在 濉溪县 人民政府 网 站公示 1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生效后 3个工作日将成交价款汇入铁佛镇财政所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濉溪县铁佛镇财政所:账 号:20000查看完整信息00018;开户行:淮北农商银行铁佛支行),先付款后移交,施工单位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委托方要求,缴纳清运保证金1万元到委托方指定账户。清运完毕并经委托方实地验收合格后将清运保证金原账户退回。
五、其他事项
1.参与遴选单位需自行承担报名、编制材料等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材料不予退还。
2.有意愿的施工单位请于7月4日下午3点携带相关资料到铁佛镇人民政府1楼107进行遴选。
六、联系方式
邀请人: 濉溪县铁佛镇人民政府
联系办公室:项目办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2
铁佛镇人民政府
202 5 年 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