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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

  • 2025-06-30

项目名称: 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 2025BFAFZ01289

招标公司: 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中标公司: 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应用开发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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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289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旺路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贰万伍仟元整(大写)(12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迪,季红梅,张剑,刘军,王少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安徽省民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6分5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30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3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公示附件.docx

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289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16#楼6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万捌仟元整(大写)(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监理服务要求: 1.工程组织及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 ; 2.工程质量控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通过验收止。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季红梅,刘军,张迪,张剑,王少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安徽省民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4分2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27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公示附件.docx

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289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F区2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壹拾贰万元整(大写)(11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通过验收止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军,季红梅,张迪,张剑,王少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安徽省民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2分4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27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2分

附件: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289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089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未来中心十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叁万捌仟玖佰元整(大写)(138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通过验收止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迪,季红梅,刘军,张剑,王少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开发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安徽省民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5分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27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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